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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从朋友变成情侣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们依旧还是之前的相处模式,只是课桌下偷偷牵起的手有了名分。

    风流倜傥的简大少不再勾搭小男孩,一帮半大小子跑去会所喝酒的时候他也只是懒洋洋的倚在李文逊的身边,手指轻佻的挑起新晋男友的下巴,“有我们阿文就够了。”

    李文逊笑着凑近他,手掌揽住他的腰身,包厢里闹哄哄的乱成了一团,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起哄道:“亲一个!亲一个!”

    那个吻最终没有落下,李文耀踹的开的包厢门仿佛像是一张深渊巨口,拖着往下沉沦。

    简隋英从来没有觉得李文逊不爱他,一如李文逊也从来没有觉得简隋英和他只是凑合,只是那时候太过年少,他们能掌控的太少,很多东西并不是想要就能得到。

    简隋英心中有一团火,他被这火反复灼烧着,犹如被绑住的普罗米修斯,他无路可逃,被迫在这个家成为外人。

    他和李文逊窝在出租屋里看一个电影,只是看看看着抱成了一团,李文逊的金丝眼镜放在一边,手臂拥着他,简隋英一遍一遍的叫他,“阿文、阿文……”

    他知道没有人是他的救赎,只有他自己,可那时候他还是享受于这样温柔的时刻,享受被爱的瞬间。

    高三毕业的那年,他洋洋洒洒的在李文逊的同学录上写下“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笔力尚还稚嫩,感情却落笔无悔。

    李文逊笑着揽住他的肩膀,“隋英,大书法家啊!墨宝!我可要好好珍惜!”

    简隋英抬脚踹他,看着李文逊写下四个字,“平安,幸福。”

    那是那时候他们对彼此的祝福,真诚且平淡。

    现实世界的事大抵就是如此,高中毕业的第二天,简隋英大半夜跑去车库偷了他爸的一辆车出来,那天街上很安静,李文逊静静的站在路边,车窗落下,露出简隋英的脸,“阿文?”

    李文逊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跳上去,脸上带着漫天的笑意,“带我一个。”

    “你知道我去哪儿吗?把你卖了!”简隋英嘴角勾起,语气凶巴巴的。

    李文逊目光落在他的侧脸,“去哪儿都行啊,别想丢下我!”

    “我就丢下你呢?你牛皮糖啊!”简隋英一脸不爽,只是眼中亮晶晶的笑意泄露了他的那点小心思。

    “那我就死皮赖脸的纠缠你一辈子好了。”李文逊拍拍手,为自己想到这个完美的主意鼓掌。

    “吱嘎——”

    车子一个漂移停了下来,简隋英俯身凑到李文逊的身边,李文逊双手捧住他的脸,他们在夜色下交换一个吻。

    只是那天,李文逊到底没能被他带走,他被满怀怒气的李文耀带走,脸黑如锅底的李文耀钳住弟弟的手臂,“回家。”

    李文逊和他的争吵声被夜风吹散,简隋英坐在车里点燃一根香烟,然后发动车子。

    那之后他们断断续续的联系着,简隋英太忙了,赚钱对他来说是迫在眉睫的重任,他不能耽误一丝一秒的时间,机会稍纵即逝,他不可能等着有人来帮他,他只有自己。

    李文逊和他是不同的,他有幸福的家庭,他本来也不喜欢男人。

    他们的联系从一天的三两通电话到一个星期的三两次问候,不痛不痒,分手好像成为了默认的事实。

    他赶在开学前回到京城,才知道李文逊被他哥关住了,他理解李文耀的做法。

    他也从来没有怨恨李文逊。

    他简隋英这辈子理解了太多人。

    简大少对学业并不算重视,他肩上又太多担子,处于父兄保护和学校象牙塔的李文逊和他渐行渐远是早晚的事。

    他们又成了不咸不淡打招呼的普通朋友。

    简隋英二十三岁的那年圣诞节,李文逊第一家饭店开业,那时候他搂着小情人和李文逊擦肩而过,那天,李文逊拉住了他。

    大概是那天天气太好,像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葬礼那天明明应该是阴天,偏偏晴朗的要命,阳光撒下来落在李文逊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光,他金色的眼镜反射着光芒,温柔又无害的站在阳光里。

    简隋英转身的时候有些恍惚,面前的人好像逐渐拉成变成了那个温柔牵着自己的母亲。

    他以为那是神话。

    只是他那时候歇斯底里的抵抗着一切,早已忘了那时候的一瞬心动。

    李文逊的手掌干燥温暖,看着他的眼神温柔缱绻,好像一碰就碎,他拉着简隋英推开一个包厢,包厢门猛地关上,他们靠在门板上接吻,撕咬着彼此仿佛仇人。

    那个血淋淋带着铁锈味的吻点燃了未了的情欲。

    “隋英,和好吧。”

    简隋英看他被咬破的唇角露出一个不明意味的笑容,“晚上出去喝一杯?”

    李文逊点点头,把他抱了个满怀,“我放不了手。”

    晚上的酒吧带着躁动的音乐点燃了所有人,简隋英再次出现在了李文逊的身边,谁都没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好像他们只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他们在人群中偷偷牵着手,眼神对视久久没有分开。

    酒水一杯一杯的下肚,简隋英软倒在李文逊的怀里,“阿文、阿文……”

    当天晚上他们顺理成章的滚在了一起。

    一切好像都没变,他们还是喝酒、打闹、在家里zuoai、闲暇时出去旅游,好像分离别没有什么。

    但是时间总会教会人一切,破镜究竟还是破碎过。

    他们小心翼翼的避开从前,好像不说不想就没有那些曾经,曾经即是美好的回忆,也是揭不开的伤疤。

    他们不常争吵,李文逊总是笑眯眯的,他温和过了头,对简隋英简直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但是那种总像是隔着一层什么的感觉越发强烈,他们好像深陷于热恋之中,也只是好像。

    分手好像成了最终的答案,平平淡淡的,他们的分手既没有出轨误会的狗血,也没有家庭压力的逼迫,不是不爱,而是爱好像也不能战胜一切。

    重圆的破镜放在一起裂痕越发明显,时刻提醒着曾经的破裂。

    已经显眼到了无法忽略的程度。

    他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分手,那天的阳光太好了,好到不像是要分手的日子。

    简隋英从床上站起来拉开窗帘,阳光照在两个人的身上。

    李文逊从背后抱住他,泪水大滴大滴的落下来,简隋英安慰的拍了拍他的手臂。

    “阿文,我们还是朋友。”

    “嗯。”

    那天之后,他们依旧是朋友。

    朋友啊……

    未点燃的烟永远也没有尽头,李文逊嘲笑自己胆小,他想要离开,包厢的门从里面被推开了,看见是他,简隋英先是一愣,随后扬起一个笑容。

    “阿文,有事?”

    同样的称呼,再没有当时耳鬓厮磨的缱绻。

    李文逊摇了摇头,“吃好了?”

    简隋英就点头,拍了拍李文逊的肩膀,“不错啊!生意兴隆。”

    那男孩挽着简隋英走了。

    李文逊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终究还是没有上前一步。

    服务员麻利的进去收拾残局,惊呼声从里面传出来,李文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发闷,他推门进去,看见了服务员手里拿着的东西。

    一个银镯子。

    李文逊苦笑着接过来,简隋英啊,你连这点念想都不给我吗?

    银镯子仿佛还残存温度,李文逊手掌摩挲着细细的一圈,终究还是叹了口气。

    “阿文,谢谢。”

    手机的短信发过来,没有备注,没有落款。

    他们,是真的结束了。

    后记:

    简隋英有什么年少不可得之物吗?有的,是一只银镯子。

    他十多岁那时家境殷实、父母恩爱,虽然偶尔有争吵,他那是也觉得只是暂时,那时候北京很流行走街串巷的打银镯子,小孩子们人手一个,即使是稍微穷苦一点,也要给小孩带个铜镯子。

    小小的简隋英被母亲牵着路过小摊子,一次又一次。

    那时候母亲说,过两天也给我们隋英打一个。

    这样的银镯子是商场柜台精致打造的款式不同的,他是偏爱,是小孩子炫耀的资本。

    可是他最终没能等到mama送的那个银镯子。

    揭开华丽的外皮,内里腥烂腐臭的败落一览无余。

    他以为的幸福家庭、恩爱父母,都是一场滑稽戏,是一场骗局。

    母亲被小三逼死、私生子堂而皇之的进门,这才是真实的以后,他不得不承认,他没有家了。

    在之后他的朋友也一一离开。

    简隋英再路过打银镯子的小摊,不敢再看一眼。

    那代表他永远逝去的母爱、撕裂的童年和离开的伙伴,一切的爱而不得。

    他好像也逐渐忘记了这段往事,好像他真的走了出来。

    直到他十七岁生日的前一天,看见简隋林手腕上的那个银手镯,他那时像是被撕开的野兽垂死挣扎,是嫉妒,是难过,是他无法展露的脆弱。

    李文逊那时候走来的正好,他让他觉得他有一个安歇之所。

    可人终究能靠的只有自己,他不怨任何人,有的人散了就是散了。

    收到李文逊的那只银手镯时,他确实心动了,只是复合又不过是另一场离别的预演,他不想再重蹈覆辙。

    放不下的是他们两个。

    是那段青葱少年的时光。

    一切终究会过去,他已经不再回首了。

    他们,是一辈的朋友,普通朋友,也挺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