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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是一碗鸡粥、一根健康油条再加一个早餐汉堡,除此之外,还要喝一杯鲜奶——并且还要“吩咐”方杰将牛奶热了端给他。 问题是方杰这小店一楼后头那小卫生间旁的小厨房里没微波炉,热牛奶就只能用锅子热,而他平时一个男人住着,根本用不上那么多炊具,一周七天工作的人哪有那时间三餐都煮食,所以炊具自然就相应地十分少。用来做菜的就一只中型的不粘炒锅与一只中型的不锈钢汤锅,方杰用那只汤锅给顾孝成热了一杯牛奶,那牛奶也不是直接放在汤锅里头烧热的,而是放在杯子里,再放进汤锅里的温烫水里,再盖上盖子地这样将它焐热。哪里知道顾孝成喝了之后嫌有一股骨头汤的馊味,说他锅子肯定没洗干净,还当天晚上打发他到宝石广场里买了一只专门的小奶锅回来专门给他热牛奶。方杰当天下班后一路翻着白眼跑到宝石广场三楼卖家电炊具的大卖场给买了一只回去,虽然这些钱都是顾孝成给的,可是被支使来支使去的,方杰也就只能想着这人哪天脚能早点好了就能快点卷铺盖滚蛋。 顾孝成住进来一个半星期了。这天是星期六,方杰他爸由北面坐了公交车过来,在方杰这店附近的一个菜市场买了新鲜菜rou。这条人行道北端往东拐过去有一个菜市场,他买完了后就提着这些菜rou就这么沿路拐过来,再沿着人行道向南边慢慢走了一路,到了方杰小店门口。他弯下腰向里头叫了一声:“小杰啊。”方杰又不开门做生意,所以通常那个铁皮门在大晴天、阳光足的日子里只卷到四分之三人高的高度就不再往上了,总觉得不全卷起来安心一点,不用让来来往往的人看到他店里一楼堆的全是货物。 方杰在里头应了一声:“哎,爸。”他爸偶尔在周末时会到他这边来给他改善伙食。因为他爸房子里租一千块的那个大单间的小秦特别喜欢安静,周末时喜欢一个人在屋子里看书,也不知是不是业余要考一个什么试,加之个性稍显阴沉,所以不喜欢同屋的人一到周末就呼朋引伴地聚到房子里又是做饭又是聚餐的,就因为这一点,方杰他爸老方有时周末会到他儿子店里来做点新鲜东西给他吃,总觉得他如果老是外食也不应该。 他以前第一次来时,还见过隔壁那些姑娘,才知道他儿子小店旁边是做那个生意的,还问他怎么租了这么个地方。当时方杰说,没事,人家不会烦到周围邻居的。 就这样把话带过去了,不是很想跟他爸讨论这个问题。 这时老方略坑下头,钻进了店里。手里提着两袋子菜,一看除了儿子之外,还有一个年轻人,而那年轻人也看着他。 在顾孝成眼里,方杰跟他爸老方唯一相像的地方就是眉毛,两人都是有着两道浓眉的男人。不过就是方杰的浓眉是有弧度和形状的,而老方的浓眉就是黑糊糊的两团——甚至都不能说成是两条,而只能说是两团,因为实在是有点宽度的。 余下的就没一点相像了。方杰的那张脸上的五官算是工细的,而老方的五官比较粗糙,想来方杰的长相有一大部分是继承了他mama的。 老方看向顾孝成,看了一会儿,又转而看向他的脚,见他左脚上套了那种宽大的专为打石膏的脚而设计的冬天穿的短靴,十分粗厚,像是用太空棉填充而成的似的。他问方杰:“这是谁啊?” 方杰还在电脑上回答着买家的问题,刚才一时半会儿没顾得上,等一空闲了,就转过头来,说:“他是顾孝成,我高中同学。最近瘸了,在我这儿住上几天。”老方转看向顾孝成说:“哦,小顾啊。我等下煮饭,晚上我们一起吃。”小顾说:“好,叔叔我帮你吧。” 方杰闻言斜了头上去,眼中带着几分惊诧似地瞟了他好几眼,他心里想着:这快两个星期的时间了,看我忙得跟个陀螺似的,他也没说帮我一下,连热个牛奶也推说他自己脚麻,一会又是石膏底下‘疑似’发热,不便起来走动,都不肯自己去热。现在面对这些根上带泥的菜,还有带着血的rou,他竟然说要帮忙…… 老方与小顾一起往后头那个小厨房里去,一路上老方问小顾:“你这腿怎么瘸了?”老方由小到大面对自己的一条瘸脚,太习惯了,也就没什么避讳,他家里他跟他儿子两个平时说起“瘸”字也从来不会特别忌讳一下,都直接说。 小顾说:“哦,叔叔,也不是瘸了,就是这边脚踝摔骨裂了,要打石膏养伤。” 方杰当下正坐在贴着南面墙摆的一张大长桌子前。那大长桌的桌面特别宽大,像是那种儿童教室里的桌子,只有一个宽大的桌面,和几条极细的铝合金桌腿,没有任何抽屉。这是他上一手那个小老板留下来的,他就拿来用。因为贴着墙放,且又宽大,他就将靠墙那一小半都堆上了货,并且在远离墙的这一半放上了手提电脑。 他坐在椅子上,手还停在电脑键盘上,却偏了头看着老方与小顾的背影,看着他们两个都用脚点地,一点一点地往厨房走去,因为“瘸”的都是左边,所以动作很是一致,方杰差点没笑出来,觉得还真是莫名有些喜感。 这晚上,他们大概六点五十左右就吃完了饭了。小顾竟然在老方面前主动请缨,说他要刷碗。这话倒没把老方吓到,因为从前他家的碗都是他儿子刷的,所以听到年轻人说要做家务,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在老方心里,这是理所应当的。可这话把小方“吓”得眼珠子差点没凸了出来,他想着小顾这一个多星期以来别说洗碗了,连个牛奶也不肯热,喝完了牛奶的杯子也推说他一起一坐地脚难好而让方杰去帮他冲洗,而方杰为了能快点把“这尊神”送走,也就事事以他的脚能快点好为衡量的准绳了,他说一起一坐的难好,那他就去帮他冲杯子。 哪承想他今天竟然主动请缨,要去刷碗。小方凸着一双眼,用眼神把他送进了小厨房。这时老方说:“哎?小杰啊,他脚好了后,我看我就住过来吧。”方杰刚用吃惊的眼神送完小顾入厨房,这会儿又换了一副吃惊的眼神,回过头来看向他爸老方,问:“啊?为什么?”他爸说:“你这儿不是好住人的吗?他那么大个子都跟你挤得下了,我怎么不好来住啊?” 方杰说:“爸,他腿最近瘸了?”老方还把眼一横,说:“瘸了就瘸了,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腿还瘸了一辈子了呢?哦!他脚瘸了就能来住了,我就不能了?”因为不甘心而有些蛮不讲理的样子。方杰又说:“不是,爸,他这个是暂时的瘸,你那个还得瘸以后的几十年。你老住我这儿,我这些地方都被货堆满了,到时一磕一碰就是倒一排,你人也住得不方便。这上上下下的,厨卫又十分简陋,还跟卧室不在一层楼。”他说来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