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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地与千铘擦肩而过时,她也终于明白了心中的怪异感是为何——这无妄街上来来往往行人络绎不绝,竟无一人认出他们!她也倒罢了,毕竟昨日才大婚,他们不认得她这个新后也没什么。可千铘好歹做了数万年的魔君,这皇城脚下的子民,竟会不认得自己的君王么?于是她向千铘问出了自己的疑问。千铘说:“不想被认出自然就不会被认出。娘子可在怀疑为夫的能力?”又来了!这阴阳怪气的语调!白清梧没好气地说:“我哪敢啊?千大爷!”千铘握住她的一只手,眨眨眼:“为夫更喜你唤我千哥哥。”白清梧捂住嘴作呕吐状:“你真是越来越恶趣味了……”千铘放开她的手,甚为得意地吹了个口哨,一副“对啊我就是这么恶趣味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真是……十足的欠扁了。白清梧在心里默念,现在她身边的是千小铘不是千铘,她总不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念完感觉心里舒坦了些,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诶,你们这儿的买卖都是这么做的?以物换物,那钱岂不是没什么用了?”“非也非也,娘子……”眼见着白清梧眼角又抽了抽,千铘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然后正色道,“以物换物只是少数,仅限于这路边摊和一些交换市场。路边小贩流动性较大。一般来说他们并不缺钱,也不拿这个当主业,他们只偶尔在得到一些自己不需要的宝贝又懒得走交换市场的复杂程序时,才出来摆摊。若遇到自己心仪的东西便交换,遇不到时碰见合眼缘的人送也是可能的。“敢出来摆摊的,一般都是有两把刷子或背后有人撑腰的,没人敢抢他们。而反之,那些没本事又没靠山还不想卖只想换的,便只能老老实实走程序,去交换市场了。”白清梧听得十分认真,听完不由感慨道:“还好刚刚没硬抢!”千铘笑:“无妨,有我在时,你可以随意。”白清梧恍然大悟道:“对啊,我竟然忘了,我有的可是最大的靠山呀!”然后戳戳千铘,一本正经道,“喂,你这是在纵容犯罪知不知道?”千铘亦敛容,一本正经道:“无妨,这里我说了算。”白清梧大笑:“昏君!”千铘说:“不对,是夫君。”白清梧哈哈一笑,笑完道:“想得美!”然后往前跑开,一边跑着还抽空回头冲他扮了个鬼脸。千铘看着她,深深觉得智慧如自己果然又做了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白清梧和千铘后又去了珠宝店、裁缝铺、手工坊、赌场,当然,也少不了酒楼食肆。这一趟,白清梧发现,魔族的经商之道与神族不同,少了那许多死板的条条款款,多了几分人情味。不论是讲究你情我愿的以物换物,还是用钱买卖的钱货交易。价格只是一个标签,只要买卖双方觉得合适,便可进行交易。白清梧问千铘,这样做不怕发生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的么?千铘说:“城里有专门的投诉机构,若有人投诉这种情况,一经查实,那家店便也不必开了。”白清梧不由得对千铘生出些类似钦佩的情愫。如此买卖,看似简单,但其中所需的执政者用以维持这一秩序的手段魄力却极为不简单。她很喜欢这种交易方式,却也明白,这在神族是绝不可能成功实行的。就这样过去了大半日,他们也未曾把无妄街逛个遍。及至暮色四合,白清梧虽不至于疲惫不堪,但对那些店铺却失了先前的许多兴趣。正准备询问千铘是否要回宫了,却听得千铘道:“随我去个地方。”末了还加了一句,“你定会喜欢的。”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不是有一点无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千铘的小心机呢?然后,还要跟看了千劫错来看这个的少女道个歉,之前写千劫错的时候对清歌慢只有个大概的轮廓,所以等写完本文可能还需要对千劫错里有关白清梧的部分进行一些修改。。。不过总体的剧情是不会变的,捂脸第25章狂欢夜似是为了与那灰扑扑的天空相匹配,虚无之境的建筑大多以黑岗岩为主要原料。那些坚硬的灰黑色岩石经过打磨加工,被建成一栋栋灰黑色的庞然大物,整体较神族的建筑要大上一两倍。若将神族那些追求细节完美的精致木楼比作烟雨水墨晕出的美人,那么这些石头堆砌的建筑便是肌rou喷张线条粗犷的男人。一个喜用圆角,轮廓柔和;一个偏爱尖角,棱角分明。一个胜在美观,一个胜在结实。当然,魔界建筑之所以如此,除了与魔族粗犷的民风有关外,最要紧的一个原因其实是——虚无之境永生无日,除开那些个怪草怪树,并没有可供建筑的木材。现在,白清梧便是站在这样一座由黑岗岩组成的庞然大物前。她歪着头看那高大的铜门上挂着的牌匾,上面只写了两个大字——“七翼”。“喂千铘,”她望着牌匾问,“这什么地方啊?你干嘛带我来这儿?”千铘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在它后面。”———————我素阔爱的分割线———————对于即使在全族同庆的庆典日仍要进行苦逼训练的修罗军们来说,夜晚,才是狂欢的开始。宽阔的草地上,数堆熊熊篝火烧得正旺,上面一整只被剥了皮抹了香料、调味品,被烤得滋滋流油的肥羊由铁架插着缓缓旋转,以便每一块rou都能被均匀炙烤。累了一天的第六修罗军们,有的盘腿坐在火边谈天说笑,内容能从自己曾在沙漠被一群蛇怪围攻扯到城里哪家妓院的姑娘“床上功夫”最好。有的梗着脖子一脸兴奋地划拳行酒令,内容当然不可能文雅——你一句粉嫩嫩的奶*子,我一句白花花的大腿,唾沫星子能喷到对方的脸上,他们的身边放着酒坛和大碗,输的人喝上一碗,然后再继续。也有文艺的,抱着把三弦琴,边弹便唱,一脸沉醉。更有精力旺盛者——似乎白日里高强度的训练只让他们更加兴奋,他们围成一圈,映着火光斗舞,一个跳完便换下一个,跳得好的便能赢得一圈掌声、口哨声。抛开严酷的训练残忍的淘汰,他们身上仍存着这个年纪所特有的玩心重、重义气。此时、此刻、此地,他们之间没有竞争、没有杀戮,他们像寻常人家里干净爽朗的少年一般,和伙伴们肆意喝酒嬉闹,尽情欢笑。也许他们之中有人明天便会被淘汰离开。又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在战场上并肩作战生死与共。管他呢!路漫漫其修远,将来的事,谁能说得清呢?总之,人生得意须尽欢,谁又忍心辜负如此夜色呢?这群沉浸在狂欢之中的少年郎,谁也没有注意到,融融夜色中,两个不速之客正悄无声息地融入他们之间。包括他们的头头——蓝猎。千铘走到蓝猎身后的时候,他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