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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手,“就是笔墨纸砚呗,还不是都一样,我那里多的是,我前儿还抢了我哥哥一些呢,回头都给你拿过来,你都拿走也成。”林重阳笑了笑。林中和亲自给林重阳启蒙学字,在他们还没离开书房的时候就已经传遍了整个祖宅,这么多年林中和除了给林毓锋亲自启蒙外,其他人还没这样的待遇呢。就算林毓隽也不过是偶尔指点一下。林重阳受到如此特殊待遇,林家上下都看在眼里,自然是有人巴结有人憎恨,不过他倒是无所谓,反正他又不留在林家当家,也不主事他们巴结他也没用。一连几日,他就和林承润去林中和的书房练字,一边练比划,一边给他讲字的结构。林重阳也用功,第一天回去就写了几十比划,一个个工整认真,第二天林中和看到也很欣慰,这是个愿意学习态度端正的孩子。林重阳用心,林中和自然教得也用心,虽然只是几日,却也让林重阳受益匪浅,按照这样的方法下去,他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原本林重阳还想多呆两天,不过那天他和林承润回院子的时候,竟然被一群打闹的小孩子用石头砸了一下。林承润气得追过去,也不过是些五六岁的孩子,他们一直都调皮大脑,说并不是故意丢他们。林承润还是去跟他奶奶告状,大太太看看都不是自己家里的孩子而是村里的,原本想发火都发不出来。祖宅的大门整日也是不关的,平日里小孩子们想来玩就来玩,并没有人限制,所以他们跑进来调皮,还真是不好打骂。毕竟都是小孩子,打骂也没有用。不过老太太还是让她将他们娘都叫来好好说了一顿,让她们好好管孩子,实在不管不了早点送学堂,又下令不许那些调皮孩子靠近书房,免得打扰大老爷大家都没脸。那些媳妇子们本来就理亏,也只有教训自己孩子的事儿,并不敢说大太太如何。林大秀其他的事情神经大条一点,关系他儿子就立刻敏感百倍,见儿子被石头在太阳xue上面砸了个包,立刻表示第二天早上就走。大太太就给他们收拾一车东西,让家里的车夫去送。父子俩拜别老太太大老爷等人,再告别小伙伴们,小伙伴们都舍不得林重阳走。春红和秋枫直接挎着小包袱跟着。林重阳道:“春红你和秋实留在这里,我们以后还回来呢。”春红道:“那秋枫留下看家,奴婢跟着。”林重阳道:“你也留下吧。”春红看了林大秀一眼,林大秀点点头,“都不要跟着。”春红只好也留下,虽然不舍的却也没办法。春天的气息已经非常浓郁,和风煦暖,空气清香,让人心旷神怡。一路父子俩说些闲话讲些程文,说说笑笑,非常自得。虽然人多热闹,可林重阳发现爹还是和他独处的时候更自在。“爹,你不用紧张,府试过不了也没啥的。”林重阳给他爹吃个定心丸,免得到时候考不中在有压力。这也是他为什么同意林大秀回密州,到时候考不中,就不回林家去,爹也不用被林毓轩他们笑话。要是考中了呢,那就皆大欢喜,回去也可以。林重阳笑道:“我不紧张,不过我寻思着若是我能早点考中秀才,以后你考试,你考试我可以跟着进去给你保结。”林重阳别提多感动了,“爹,你对我真好。”林大秀心道你对爹更好啊。春天白昼越来越长,他们回到密州的时候,太阳还没落山呢。因为没有跟韩家确定什么日子回来,所以他们都不知道,狗蛋正和人在胡同口玩呢,看到马车立刻就知道林重阳回来了,嗷一声就冲过来,“小九!”他这么冷不丁冲出来,吓得车夫赶紧勒马,“吁~”林重阳掀起车帘,“狗蛋哥,我可想你了。”狗蛋大喊着,“我也想你。”林大秀让车夫停了自己跳下来,又把林重阳也抱下来,时候不早,就让车夫住一宿明天再回去。张氏韩椿儿等人见他们回来非常高兴,赶紧张罗着给他们做饭吃。屋子里韩椿儿和张氏一直都给打扫着,干净整齐,回来住一点都不用收拾,就和他们没走过一样。这一次除了送给他们的礼物,其他都是林大秀的程文时文等,需要背的更多。不过这一次林重阳没有再给他划定太多范围,因为这位程知府不像那位黄知县那么典型,这就是一个正常人,还些才气。林重阳揣摩程知府的文章以及根据大爷爷他们说的程知府这个人的为政方针和特点,推断这个人略微有点好大喜功,但是也有抱负想要做政绩出来。他一来莱州府就开始着手整顿吏治,找当地乡绅们谈话,劝课农桑,都是为民的好事,不过他又不那么切合实际,不根据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土地厚薄等,硬性地做出一些规定,反而不符合百姓利益。所以百姓对他一半一半吧。林重阳推断这个程知府应该是喜欢好享受、喜欢奉承、注重形式,一定会喜欢花团锦簇的文章。这样一来,林毓轩倒是占便宜,那厮性格和程知府有点类似。所以他这一次让林大秀看的时文程文,都是一些偏华丽的,但是也不会华而不实太过空洞,那样反而过犹不及,不是程知府喜欢的。要用华丽的语言,来表达有效的内容,这样才行。这就真是要挑那些大家时文程文来看,而这样的文章林重阳又怕程知府可能会见过。另外他猜了一些题目,不过觉得中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人家不像黄知县那么老实啊。他还是请林毓隽给林大秀做了几篇范文,这是别人没有的,到时候如果真用上那就是赚了,用不上林大秀也算是学习,把林毓隽一些好的东西学过来,也挺好的。至少遣词造句还是可以学的嘛。所以这一次是林大秀夜以继日地背诵,林重阳反而轻松,他将自己带来的那一箱子书,先挑感兴趣的看,第一遍解馋,第二遍明其义,第三遍背下来,第四遍就可以记熟。他虽然没有那些记忆神童那么绝对的过目不忘,但是比他们记得牢固,一直以来他都有自己的记忆法,这是以读书为兴趣的人自然生成的一种方法,跟他的脑子互相配套,别人学不来,因为你只知道方法,没有那个脑子跟不上,所以学也白扯。前世他背英语单词那才叫一个厉害呢,在学校各项记歌词、记单词、背诗词比赛中都是拿大奖的。这一次从大爷爷书房里借了不少书,什么,,之类的,他全都来者不拒。各种的都拿一些,看哪一种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