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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后一起拿去结了账。收银台的小姐打量了他两人好几眼,吴越下意识地想起方无妙刚刚的调侃,浑身不自在,方无妙却开口了:“小舅舅,快点。”吴越顿时觉得那些投在他身上的目光变少了,他心头一松,又带方无妙去买了鞋。方无妙穿着鞋照着镜子,不禁感叹道:“黑长直,浅色连衣裙,同色运动鞋,想想都觉得喜欢这样打扮的男人是变态了,而且变态程度和年龄成正相关。要是和你一个年纪,就是小变态,要是比你再大几轮,那就比你更恶心了。”除了第一个受害者脚下穿了双粗跟的鞋,其他两个都是运动鞋。考虑到第一次动手时,凶手心里紧张,为了安全又蜷缩在熟悉的区域,在受害人的选取上可能存在妥协的部分,后两个受害者的类型有时更具有参考性。成功被打成老男人的吴越有点郁闷,又想起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老,到时候应当还是喜欢年轻小姑娘,好像一下被方无妙这句话从二十六岁骂到一百岁,难免问道:“为什么?”方无妙走了几步,脚上的鞋还算舒适。多亏凶手喜欢的不是高跟鞋,虽然他也能勉强自己去适应,可到底没有穿着运动鞋好动手抓人。方无妙一边感受鞋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真爱除外,我是说,假如有的话。其他的情况下,年老的rou体对于年轻rou体的过度垂涎,很容易让人感受到一种对生命力的摄取和亵渎。反正,我不喜欢。”吴越试图反驳一点,道:“可是很多有一定年龄差的人在一起也很幸福啊,没你说的那么猥琐。”方无妙道:“适当即可,我不反对。”两人把该买的都买了之后,方无妙把所有东西都放到了吴越的后备箱,道:“行了,先送我回学校吧,晚上约个时间。”吴越道:“好,我晚上会通知你的。东西也先放我这吧,免得太招眼了。”方无妙回到学校的时候还有半个小时才开始上课,班里没有一个人,他拿起作业做了起来,心里也编好了搪塞林靖的借口。到了晚上就更简单了,林靖待在画室,不到十点回不来,那时候方无妙早就熄灯锁门装作睡觉了。有吴越的接应,方无妙比以往更早到那附近。有专门的人员缩小范围后,方无妙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反而更有针对性地绕着圈。头两次仍然像是以前一样一无所获,唯一的好消息是也没有再发现新的受害人。今天却不一样。方无妙绕第二圈的时候,就有了很不一样的感觉,那种被什么东西盯上的感觉,他实在是熟悉的不得了,毕竟从前他也算一号人物,想杀他的人可不在少数。一种久违的兴奋从方无妙心头燃起。某种意义上,他大概也是个变态,和身后这个不同的大概在于,身后之人通过杀死无辜少女来宣泄,来获得快感。而他,通过把这些将他看作猎物的人反杀,来获得心理上那种高高在上的快感与掌控感。吴越虽说答应帮他收拾烂摊子,却也警告过千万不能过界,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一切都好说。他只好按捺下沸腾的血液,吴越不在这里,去保护实力最弱的女警了,现场的警察面前,他最好还是收敛点,最多暗地里动点手脚。方无妙身形一顿,装作害怕的样子加快速度往前走,好像失了理智的小姑娘,竟一头撞进了昏暗的小巷子里。随着方无妙的便衣位置不近,太近的话害怕凶手不敢现身,此刻看见一个身影缀着小姑娘进了巷子,暗呼不妙。巷子视野不好,他们看不清情况,先前再三叮嘱过的注意事项,也许是紧张,小姑娘竟然全都忘了。方无妙是吴越找来的人,上面的人也发话了,他们虽然颇有异议,却也没法反抗,对于此刻的情景,心里多少有点预料。第二十七章来到此间后,方无妙不是没和人对打过,但从来没有人给他这样的感受。盯着他的人杀机毕露,还带着跃跃欲试的兴奋感,比起yin欲更像是在欣赏一幅作品的原材料。方无妙不喜欢这种仿佛把他扒光的眼神,一个后勾腿正中对方的作案工具。男人最脆弱的地方被这么快准狠地踢了一脚,就算胡用对抗的技巧再娴熟,此刻也不得不瑟缩一下。没有立马弓下身子呻吟已经是某种程度上的了不起了,胡用敏锐地察觉到不对,纵使对猎物恋恋不舍,也不愿再耽搁半分,转身就打算逃跑。可现在已经不是他的主场了,想跑?也要问问方无妙同不同意。方无妙知道自己只有几秒钟的时间,负责保护他的便衣随时可能赶到,他按住胡用周身大xue,让胡用没法随心动弹,紧接着于他脐下推了一掌,在他喉管处注入一团内劲。这些动作掩藏在对胡用普通的拳打脚踢之中,加之不会立马发作,便是胡用本人都没有察觉到方无妙动的小手脚。方无妙动的拳脚都刻意收了力,看起来除了力气大些没有太多独特之处,还有些歪打正着的感觉在里头。一堆警察赶到这个小巷口时,便看见穿着裙装的少女将一个男人踩在地上,不能动弹分毫。***胡用一直是个很儒雅的男人,就连出来狩猎,他也不会简单地穿上便于活动的衣服,一定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因此,就算碰见他出门,他的邻居也从不会将他和什么变态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只会笑眯眯地道一句:“胡先生,晚上又有约会呀?”胡用还会微笑着点点头,风度翩翩的样子。胡用一直在警察的调查名单上,但不是重点怀疑对象,甚至进不了前三。如果今晚方无妙没有成功,只怕等查到胡用时,已经有新的受害者出现了。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才发现这几起案件不是胡用犯下的第一次罪行,他还和这几年的几桩少女失踪案有关。胡用三十出头,几年前第一次犯案是二十七岁。他相貌出众,身上的气质又满足了少女对所谓“大叔”的幻想,很容易便勾搭上了那些本质纯情的失足少女,骗心骗身后便将人杀了,以满足自己内心变态的欲望。直到今年,这种哄骗后慢条斯理的虐杀对他已经没有太大难度,相应的,也就变得不再有趣,他开始尝试新的、更具刺激感的狩猎方式。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次案件时他的手法还能看出慌张,后来却立马进步神速,他早就习惯了谋杀,不习惯的,只是场地而已。至于胡用为什么会有这种反社会人格……方无妙朝吴越比了个暂停的手势,道:“这个只要你们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知道就好,有助于你们更好地抓到犯人。对我这种人来说,我只知道许多被他害死的人都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