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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没有舍得把那一切都处理掉。打开盒子,里头静静地躺着一枚臂章,蓝色的盾牌形臂章,上面绣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几个字样,中间是一颗五角星,下面是翱翔的雄鹰和麦穗。她轻轻拿起来看了又看,又把它翻过来,背后印着白色的字体,是他的名字。“周启骏。”她喃喃自语,手指轻触那三个字,心中波澜微动。这枚臂章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就像个信物一样。那是刚确立恋爱关系的十一长假,正逢他生日,她瞒着他去春城看他。为了见他,省吃俭用两个月,烫了头发买了新鞋新衣,打扮一新上了火车。她知道东北冷,特地买了比较厚实的长袖连衣裙,可是下了火车才知道,在江城还是穿短袖的天气到东北已经要穿毛衣了,而且天又黑了,加上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她真是又冷又累。最最关键的是脚上那双新皮鞋,磨脚疼的她龇牙咧嘴,每走一步都钻心的疼。本来想直接到他学校门口再打电话给他一个惊喜的,可是人在这样凄惨的状况下,忽然就娇弱矫情了起来。她给他打电话,可是打了好几个都没人接,她这才觉得自己有些任性了。他们军校不比地方大学那样行动自由,平时都要偷偷摸摸与她通电话,打到一半扔下电话就去集合也是常有的事,她不止一次在电话里听到吹哨集合的声音然后传来嘟嘟嘟的忙音。最最严苛的时候还把他们的手机收上去,一条条地检查他们的通讯记录,为这事她可是惴惴不安了好久,虽说也没有太露骨的信息,但隐私暴露还是很让人在意的。吴婳靠坐在候车大厅里的椅子上,十一黄金周的火车站里挤满了人,许多人或站着或蹲着或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百无聊赖地玩手机、听音乐、吃东西、哄小孩……声音嘈杂凌乱,她只觉得脑门胀痛的慌,四肢百骸像被针扎了一样,那种感觉仿佛发烧了糊里糊涂的样子。电子屏幕一遍遍循环闪烁着她不熟悉的地名,光线红的刺眼,而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黑夜,她忽然就生出无限孤独感来,仿佛小时候眼睁睁地看着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一个个被接走了,而她一遍遍地看着窗外却迟迟等不来父母的那种孤寂感。她抱膝坐着,脚一阵阵地痛着,把鞋脱出来一看,后脚跟磨破了粘在袜子上,她伸手去拉,痛的差点飙泪。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她刚按下接听键,那头便传来他的声音,“小婳,刚集合去了,出什么事了,怎么打这么多电话?”一听到他的声音,她鼻子一酸就哭了出来。电话那头一阵着急一个劲地问她怎么了。她带着哭腔说道:“周启骏,我都快冻死了。”“怎么了?”电话那边的他一头雾水,显然不太明白她的话,“出什么事了?”“我来春城了……在火车站。”“……”电话那头短暂的一阵静默以后,她听到一阵杂乱的声音,他还在与她说着话,声音却有些远,后来她听到奔跑的声音,让她乖乖在原地等着然后电话就挂断了。等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累的都快要睡着了,原本在火车上打了一路腹稿准备见面要说的一番话,精心的打扮全都不见了。她抬头看着那个风尘仆仆赶来的男人,所有的委屈全都涌上心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默默地流泪。他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来,将身上的作训服脱下来给她披上,轻声说了句:“真傻。”然后像给小动物顺毛一样揉了揉她的头顶,一把将她搂在怀中。那是第一次除了爸爸以外的异性与她靠的那么近。虽然之前电话打了好多个,但这是确立关系以来第一次见面,她本来还担心两人见面会不会尴尬,如果他要牵她的手要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但她没想到他挺大胆的,竟然就这样顺势而又自然地把她搂在了怀中。她觉得心头乱如麻,仿佛那里真的有一只小鹿在欢蹦乱跳。新鞋要人命这话一点也不假,不是她矫情是真的痛得走不了路,后来还是他背着她出了火车站。车站里人那样多,他又穿着军装,每个人都要看他们两眼。她只觉得脸上热的发烫,趴在他肩上不敢抬起头来。起初她全身僵硬,也许是他身上温暖的气息让她心安亦或者她实在太累,渐渐地放松趴在他的背上。他的头发短短的,yingying的像把刷子,磨的她的脸酥酥麻麻的,就像她那颗酥麻的心一样,她忍不住伸出手指来轻轻碰了碰,嘴角露出甜蜜的笑意。她永远记得那天春城的夜空是那样的美丽,霓虹灯闪烁下的城市迷离又璀璨,风里夹杂着一阵阵轻轻浅浅不知名的花香,两旁的路灯仿佛一颗颗珍珠散在夜色中,远远近近、迷离朦胧,仿佛能将人溺醉在里面。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明明已经是过去式,一个不经意还能在你的心上轻轻扎上一记,就像被蚊子咬了一口,当时不觉得过后痒的你受不了,只能伸手去挠,最后却搞得皮破血流,等到连结的痂都脱落了,看到新长的rou,你还是会想到那隐隐的痒,甩都甩不掉。那一夜的春城是真冷,至少让她这个南方人不习惯。周启骏带着她去买鞋子,他本来要背着她进商场的,她坚持不肯,脚又真的很痛,于是他扶着她一点一点地走。幸好卖鞋的专柜就在二楼,找了最近的一个专柜,柜姐很热情地迎上来问她要买什么样的鞋,她环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十分中意的。女人买东西就是这样,就算有看中的,也会再去别家看看,仿佛下一家总是最好的。但鉴于身旁还有一个周启骏,为了给他留下个好印象,她只好随便指了几双价钱合适跟不是很高的鞋子。结果周启骏却说道:“你的脚都这样了,怎么还要买高跟鞋?”又对柜姐说,“给她拿双平跟鞋,要穿着舒适保暖不磨脚的那种。”她也想穿平跟鞋,高跟鞋这种东西她没有穿过几次,走路总是有些不稳。但她身高连一米六都不到,总觉得如果不穿高跟鞋在他面前会显得很矮,所以宁愿脚痛她也要穿高跟。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说得大概就是她这样的。结果试了几双鞋子她都表现的不太满意的样子,眼睛一个劲地看着那些高跟的。他大概看出了她的想法,坐在她旁边,轻声说道:“鞋子得上脚舒服才行,干嘛非得穿高跟,我就喜欢你这样娇小的。”她羞的耳根子都红了,抿着嘴唇,只顾低头看着脚上的鞋。柜姐的耐心很好,又给她找来一双,献宝似笑着说道:“美女,试试这双吧,35码的就只有这么一双了,头层小羊皮做的,牛筋底,可软了,绝对不会磨脚。”她抬起头来一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