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末世打丧尸之安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6

    ,他就会很难受,甚至心口有点酸酸的;曹雷对他笑,他就特别开心;曹雷不高兴了,他也很难过……刘峰不知道如何把这些情绪表述出来。

高中的男孩子是长得很快的,高三时,刘峰已经长到177了,不再是高一时的小豆丁。而曹雷,竟然都180了,身体比刘峰还要结实强壮。

高三上学期的一天,在自己座位上做着习题的刘峰,听到了两个小女生的谈话,谈话的内容就是恋爱,以及恋爱的现象。刘峰面瘫的脸头一次露出了惶恐与苍白,手中的笔也因为没有握住掉在了地上。仍然是他的同桌的曹雷听到笔掉落的声音抬起头,他就发现了刘峰的不寻常,一个劲的问刘峰怎么了,刘峰只是抿着嘴摇摇头。

刘峰发现,原来他的那些感情叫喜欢。从那一天起,刘峰的学习一落千丈,说话更少了。刘家夫妻以为自己儿子压力大,他们不像其他的我父母那么老顽固,他们只求自己的儿子健康快乐,刘成涛说:“小峰啊,你要是觉得高三压力大受不了,咱就不学,反正爸妈养得起你,别把自己弄病了就好,怎么开心怎么来,啊。”

刘峰摇摇头,只说了句:“我没事。”

曹雷已经18岁,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并且虽然他才高中毕业,但是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他就问干爸干妈借了钱做生意。高二的时候就开了个小公司,已经把薛琴夫妻借给他的钱还了上。高考结束后,曹雷就开始忙活他的小公司,不怎么回家住了。

高考结束的时间是个告白的好时间。在刘峰的催促下,刘成涛和薛琴已经搬去了xx并且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曹雷。刘峰买好车票,在父母走后来到曹雷的小公司。曹雷以为他是来跟他商量填报志愿的事的,专心的在学校之间筛选着两个人的大学,就算不能上同一所,近一点也是好的。

刘峰却一动不动,站在曹雷办公室的门口注视着忙活的曹雷。曹雷也发现不对,“怎么老看着我,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曹雷用手抹了把脸,什么也没有啊。

似乎是准备好了,刘峰的脸有些红,闭着眼喊了一句:“我喜欢你!”就夺门而出,也不理会听了这话的曹雷是如何反应,更没有想过曹雷是否是也喜欢他的,一切就这样错过了。

曹雷在听了这话后有些怔住,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开始傻笑,笑了一会才发现刘峰告完白竟然跑了,这才想起来去追他。可是,刘峰早已没了人影。曹雷想,那晚上就回干妈家堵这个傻蛋吧。却不知,刘峰直接给他玩消失,举家迁移早已不见了踪影。

曹雷是喜欢刘峰的,第一次见面时就喜欢上了,他以为这个迟钝的人是永远不会喜欢上他的,也不会发现,刘峰的表白真的是天降之喜。可刘峰的逃跑也证明,他确实没有发现自己的心意。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就是,在我喜欢你的时候发现你也喜欢着我。曹雷在听到刘峰的告白后,真的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可是两情相悦不是应该在一起么?怎么他们就不是呢?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文文的雪白rou体,调戏文文的人们,不评论不收藏是要闹哪样?渣攻渣受们,速变忠犬吧!文文脱光了等着你们额调戏,它会脱完的!←作者抽风了

再次声明一下,以后两天一更,因为作者现在时间不多,所以码字就不能很及时了

抱歉啊小伙伴们

☆、第22波河东狮吼

作者有话要说:  看这章的时候,想象力丰富的小伙伴们请不要吃东西,你们会被惊呆了的吃不下去吐出来的!==相信我

今天以后到这个月的月底,每两天会有一更,不再日更。作者没有那么多时间写文了0.0

抱歉

再一次的提前说一下,明天没有更。

即使是存稿,我也没有办法日更了==真的很忙

末世前,WH的人口不少,所以高速路那边肯定走不了。箫子安研究了一番地图后,绕了路,选择了一条最近的路。他选的这条路需要穿过一片比较矮的山地,这片山地在末世前是被作为墓地使用的。午后的阳光透过常青的松树枝叶,洒在这一片泥土上,李天鹤和许秋阳拾捡了一些干柴,众人生了个火堆,开始做饭休息。

凤姨在那熬着排骨汤,楚廷玉缠着箫子安跟他说话,楚凯和赵俊拄着腮帮子坐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箫子逸眼不见心不烦,一眼都不往楚廷玉那边看,和陈巧佳,王宇武阳聊着天。于芮晓琪从货车里拿出一堆刀,挑着刀的同时也在箫子逸旁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他们聊天。

箫子安耳朵动了动,突然站了起来,楚廷玉好奇地问:“子安哥哥,你这是要干嘛去啊,怎么了?”

箫子安伸出食指放在自己嘴上,对楚廷玉比了一个嘘的手势。箫子安表情严肃地道:“准备好武器,都别出声,楚凯照顾好你meimei。”楚廷玉也明白事情的缓急轻重,立马用手捂上了嘴,睁大眼睛蒲扇蒲扇的的看着箫子安。箫子逸那边也不再聊天,都从地上站了起来。这一静下来大家就发现了问题,除了火堆里柴火偶尔的劈啪声,两侧的树丛里竟然传来了声音,听上去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过树丛,是树枝被弄断的声音。

“呕!”待树丛里的东西出来后,头一次见到这种场面的凤姨和楚廷玉吐了出来。来的不是别的,是一群丧尸,而且是非常非常恶心的丧尸。

这个墓地附近有一座垃圾场,所以即使是冬天,还是会有那么一两只苍蝇能顽强地活下来。苍蝇的卵是蛆虫,是白色的软趴趴的无脊椎动物动物。所以一些墓地里的尸体就生了蛆虫,尸体的蛆虫专吃人的脂膏血rou,当幼虫吞噬约10毫米长的腐rou后,再更换新的幼蛆。等所有的蛆虫吃饱喝足后就会结成一个红色的小茧子,茧子再由红色变成暗红色,春天的时候,苍蝇们就破土而出了。

可是现在还是十二月份,那些幼虫还没有结茧,大多数的丧尸身上都有蛆虫在来回爬动。一个穿着衬衫的丧尸,他的腐烂的小腿上蛆虫在为数不多的血rou里钻进钻出,还有好几只蛆虫在耳朵上蠕动着,一不小心还会掉在地上;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丧尸,她的左半边脸上爬满了蛆虫,已经没有了一块完好的地方,甚至还能从鼻孔中和鼻梁上露出几只白胖的蛆虫的身体;这应该是个十来岁的小孩,他的嘴咀嚼着,似乎在吃东西,但是从那一张一合的口中能隐约看到,他吃的是跑到他嘴里的蛆虫,左眼珠的正中央,露出一只半截驱虫的身体,好像蛆虫正在往里钻;丧尸们的头发上就更不用说了,头顶的头发几乎都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原本光亮的脑袋变得坑坑洼洼,再配上来回爬动蛆虫……随着丧尸们的靠近,一股极重的腐臭味也扑鼻而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