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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走的这一遭倒像是一场梦。至少梦里还有个他牵挂的人。他没想到这个人却烧了他的家,烧光了他人生所有美好回忆诞生的地方。他已经一无所有。窗外残阳如血,窗内的人也几乎要哭出血来。林煜城在门外看着哭的昏天黑地的季为乐,他不是第一次看到人哭到这么惨。他的大哥,被他回击之后也是这么哭。只是自己的心情跟那时完全不一样,没有痛快报复后的愉悦,只有一瞬间达到目的的成就感,然后就是疲惫。要让一个人痛苦,第一是杀了他,第二是折磨他爱的人,第三是让他亲手毁灭他所拥有的一切。对季为乐,他选择了第三种,也是最狠的一种。他要让这个从小无忧无虑的大少爷知道什么叫痛!但是他悲哀的发现,在对季为乐用了第三种方法的同时,第二种折磨无时无刻不追随着他。他一头扎进工作里,安抚因为父亲突然离世乱了阵脚的员工,清除存有二心妄图自立门户的股东。终于让心里的痛苦慢慢冷却。盛大已经掌握在他的手中。他的人生即将进入新的征程。只是在这条漫长的路上,他还要带着这个与他纠葛太深的人吗。林煜城不是喜欢逃避的人,他明白自己还爱着他,决绝地彼此伤害以后,他还在爱着他。他简直无药可救。季为乐在浴室摔了一交,林煜城自从送了他一份大礼就再没有来见过他。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从浴池里吃力地爬上来的时候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不在家里装这种可以让几十只鸭子同时在里面游泳的浴缸。“以后”,他想到这个词,脚下一顿,又摔进水中。终于裹着一条毯子坐在床上,他看着自己身上被摔出来的大小伤口发呆。他已经看了它们几个小时了。这些伤口似乎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看它们,一直睁着大眼睛与他对视,眼睛里还含着粉红的泪光。他连最后一点资本也没了。现在的身体与正常人无异。当一个人走到绝境的时候,无非就是发疯和自杀。可惜他的精神力量很强大,根本疯不了。死,绝对不可以。如果现在去死,他坚持这么久是为了什么。爸爸和来叔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他自杀,那就是个天大的悲剧。他的人生怎么可以是悲剧。天完全黑下来。暗室里,季为乐抱着膝盖坐在床上。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现在一到晚上他就听到风声,在耳边,像火焰在摇曳。他注视着一只被玻璃窗困住的蛾子,看它扑动翅膀把玻璃撞的叮叮地响却仍不死心地转悠着。幽幽的一股茶香飘来,是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茅山青锋。他含泪转头看身旁的沙发。“你来了。”老头子穿一件平时最爱的唐装坐在沙发上,看着那只他刚刚注视了很久的蛾子。他静静看着他的脸,他知道他一定会回来的,在他最需要他的时候。月光把老人的脸照出柔和的光影。许久,老头子收回目光转向他说:“飞蛾只有一个月的寿命,在它们短暂的一生中,无论何时都会朝着有光的地方飞。”老人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玻璃推开,蛾子猛的一扑飞走了。老人转身,背对着月光还是能看到他脸上慈祥的笑意,他说:“把灯打开,儿子。”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出一个美丽的姿势,金线的光隐隐闪动。茶香早已散去,他站在窗边,风阵阵从他身边吹过,他确实听到了呼呼的声音,不是幻觉。好久没睡的这么香了。醒来的时候,一地阳光,他还是像在家一样,光脚踩在地板上。伸个懒腰,吃完按时送来的早饭,他对来收拾屋子的人说:“我想见见你们林老爷,新上任的那个。”林煜城坐在昨晚老头子曾坐过的地方。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了。记忆中的秦展扬喜欢穿白衬衫,简单的款式,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都没有,笑的很温和。坐在面前的这个叫林煜城的人,面容冷俊,穿着明显是昂贵衣料的西装,连扣子都是定做的那种。“好久没见到你,还挺想。”他抱着枕头随意地坐在床上,好象这里真的是他的家。“真巧,我也想来见见你。”林煜城把手环在胸前。“不会又有礼物要送我吧,上次那件可把我激动惨了。”眼睛肿了好几天。“你不是想离开这里吗?刚好我看你也看烦了,就不留你了。”“你肯放我走?”季为乐颇为怀疑,这个人的心思深沉,折磨人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每次出手都把他整的死去活来。“是,我是打算放你走。不过我看季大少爷你现在一无所有,我怕放了你,你会在外面饿死。所以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去处。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绝对适合你。”林煜城怕他听不清楚他的话似的向前倾了倾。“什么地方。”不管他说什么,季为乐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他才不相信林煜城会对他这么慷慨。“明天你就知道了。”门被关上。季为乐呆呆的坐着,从今天到明天这段时间他又找到乐子了,他猜林煜城会把他送到哪里去,猜中有奖。可惜跟林煜城的智力比起来,他还逊了一大截。他怎么也没想到“明天”来带走他的人是警察叔叔。“怎么个罪名。”看到来人他笑着问,总不能因为喜欢男的来个“有伤风化罪”吧。“杀人未遂。”原来林煜城说的那个“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的地方就是牢房。躺在看守所里的冷板床上的时候,他想到一句佛理:人不能做坏事,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他算算他杀的人,差不多……就一个吧。他杀的蚂蚁都比这个数多。那个人就是小一。现在躺在床上躲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醒来的人怎么也不会起诉他的,就算醒了也不会。他开始佩服林煜城了,以前是欣赏加迷恋,现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他送进牢里,即不用每天看到他这个人,又能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折磨他,还不用怕他跑掉。什么样的心情能让他想出这么个绝妙的方法。至于他对他的迷恋,经过那么多事,可能只有纪念了。如果说爱,他怕自己会承受不了。毕竟这一切事情的开始都是爱。现在,最后这几年怕是都要在牢里度过,爱,未免太奢侈。“算了,即来之则安之。”他把味道怪异的枕头扔到床下,平躺着,很快就睡着。在看守所工作了十年的老王同志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进了这里还能呼呼大睡。白天没事还尽拉着人闲聊。“你们这里环境不错啊。”“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