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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了看我,缓缓勾起唇角,说:“宁远,又见面了。”酒窝妹的神情,让我想起“冤家路窄”四个字。但我那会儿欺骗她,也的确是混蛋,所以就算心里发虚,我还是微笑着接受她的目光审判。“你老了,宁远。”许久之后她倏然开口,“看到你过得也没那么好,我就放心了。”我先是微微一怔,接着谦虚附和:“我的惨无与伦比,绝对值得开个派对庆祝。”“没错。”酒窝妹挑了挑眉,笑道,“明天就是大喜日子,我已经做好了准备。”隔天婚礼过后就是婚宴。酒窝妹从头到尾陪在许竟身边,直到酒席快要结束,她才换下一身礼服,踩着微醺的步子,来我的桌位上找我,可她只是看着,不坐也不说话。我知道我欠她。就算是不欠,今天也该由衷赞美两句。我望着她笑:“除了新娘,你是全场之冠。”酒窝妹两颊染了酒意,衬着妆容越发娇媚,到底绷不住,笑着嗔道:“住嘴,别以为夸我漂亮,我就会原谅你。”我陪着笑:“对对对,我不值得原谅。”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们还是在送走程瑞夫妇踏上蜜月之旅后,约到一家咖啡馆坐了一下午。一开始两个人都有些放不开,当年的事,就像一块无形的墙隔在我们之间。但相比追忆往事,我更好奇她是怎么跟许竟变成了闺蜜。“说来也是拜你所赐。”酒窝妹虽然笑着,言语间却还是讽刺,“我在家赋闲了几个月,某天出门被许竟搭讪,她自称内衣设计师……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我给她做内衣模特……”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震惊,酒窝妹有些不满,可是让我感到惊奇的,实际上是另一件事。我那时候拜托程瑞,是想利用他爸爸从前在当地医疗系统的影响,帮酒窝妹重回岗位,但万万想不到最后出手的会是许竟。“……那你现在还是……”“当然不是。”酒窝妹坚决摇头。她似乎也并不喜欢那份工作,以至于此时聊起来,她还微微有些愠怒。“我爸妈都是非常传统的人,不可能接受我做模特,还是内衣模特。所以尽管许竟开的薪水足够高,我还是拒绝了她。不过我和许竟虽然做不成工作伙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喜欢她的设计。”我听得顿悟,但也十分内疚,可是除了一句“对不起”,也别无话说。相比我的嗫嚅,酒窝妹却表现出令我越加羞愧的豁达,她对我笑了笑,说:“宁远,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我那时实在是太生气,所以才会那么说,可后来我知道了你的苦衷……”我脸上一阵发烫,不敢看酒窝妹的眼睛:“……我并没有什么苦衷……”“你给苏锦溪做配型的事,我后来知道了。”我又一怔,抬头看着酒窝妹,虽然有些难为情,但更多的是意外。“你怎么会知道?程瑞……”“不是他。他什么都没说。是我后来接到医院通知,说他们重新调查后,认为我渎职事实不成立,所以又恢复我的职位,没过多久甚至还给我升了职,我摇身成了最年轻的护士长。”“是吗?”坏事变好事,我不由一阵欣喜,“那多好!恭喜你,你早该是护士长了。”酒窝妹却不像我这么高兴,她脸上换上严肃的表情,看着我说:“可你知道吗,他们升我,我并没有很开心,尤其是我知道我的职位差点是用你的命换来的,我就再怎么也坐不下去。”我听得糊涂,搞不懂她什么意思:“等等,你开玩笑吧,你升职是因为你的技术过硬,跟我有什么关系。退一万步讲,就算我给苏锦溪配型,医院酌情考虑补偿,那也只是顺便而已,哪里够得上“用命换”这么严重。”“所以你不知道?”酒窝妹的惊讶让我脊背一凛:“知道什么?”她低弱的惊呼:“你差点就没命啊,你居然不知道?”我的确不知道。酒窝妹看着我,一脸要命的样子,叹了口气后又自说自话道:“你不知道也正常,你那会儿还躺在手术台上人事不知,哪里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越听越糊涂,讪讪道:“不知道你说什么,本来就很简单的一件事,干嘛给我加这么多戏?”酒窝妹翻了个白眼:“加戏?你以为谁都是影帝啊。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次手术你大出血,差点小命就没了。不过你给苏锦溪配型,唐先生给你输血,总算是老天开眼,好人都有好报吧。”她的确一点不像开玩笑,可我却像是听了天方夜谭,半晌才回神问她:“你是说我大出血,然后唐闻秋输血救了我?”酒窝妹受不了地瞪着我:“对啊。可他给你输血,那还不是因为你捐肾给苏锦溪,而他又恰好跟你血型一样……你是不是傻啊宁少,干嘛一副大受感动的样子,明明是他们亏欠你多一些。”作者有话要说:写得这么矫情……大家就不吐槽一句第35章第三十五章酒窝妹这话说反了。大为感动的人恐怕不是我,而是她自己。她把不知从谁那听来的只言片语,加上她自己的想象,我在她那原本还一身渣滓味儿,顿时就变成了傻白甜。我很不适应,关键是觉得难为情。酒窝妹心地善良爱憎分明,可我却当不起她不计前嫌外的袒护,因为就算有所谓的“苦衷”,我当初利用她却是不争的事实。送酒窝妹去高铁站的路上,我再次诚心向她道歉,她从副驾驶位上侧过头来对我笑,调侃道:“一直说对不起,还不如来点实际的。现金还是卡?”我一本正经想了想:“那还是卡吧,现金太多你提不动。”酒窝妹欣然点头:“那行。我下次来你记得把卡带上。不过我也有礼物给你。”我惊道:“给我礼物?”她抿嘴一笑,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把人送走了,我回到停车场的车子里坐着,才有时间理一理头绪。老实说,乍一听唐闻秋给我献血的事,那一瞬间我的确头脑发懵,心情也十分复杂。毕竟光是想想“我爱的人救了我”或者”我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就已经够我心头一热。可再一想,感动被更多的疑惑取代。唐闻秋的身体不适合献血,所以那会儿让他撩起袖管的是什么?是迫于“救人一命”的时间压力或者正义感?还是出于被救的人恰好对苏锦溪有救命之恩?又或者单纯只是因为那个人是我?我想来想去,却只剩苦笑。其实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已经不太容易妄自菲薄,但与此同时,也再难像十八、九岁那样,盲目自恋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