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偷个警察带回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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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实我是男保姆。

海:负责全套服务的,包括夜间。

明:所以说人一定不能只看表面,看他长得斯斯文文,其实很坏。

海活动了一下手指,明呵呵笑着,让主持人继续。

22、初次约会是在哪?

海:呃……以前住的那遍地方叫什么地方?

明:哦,青田区茶田村的小夜市,还穿着女装,鼻血……

23、那时候的气氛是?

海:挺好的。

明:嗯,头一回觉得像是在谈恋爱。

24、那时进展到哪?

海:啊……又到限制级了。其实,能进展的阶段都已经进展过了。

明滴汗。

树也滴汗。

25、经常约会的地点是哪裏?

海:床上。

明:主持人你能不能换点别的问题?

主持人:呃,我是照着网上流行的那一百问来的,你们将就一下了,大家都这么问这么回答的。

26、对方生日时,会做什么?

海:一起吃饭,买叔叔爱吃的东西。偶尔也想手牵手去看个电影啊什么的。

明滴汗:给傻子做一桌子好吃的。

海:一起生宝宝。

明:废话。下一问。

27、最先告白的是谁?

明:傻子。

海:我头脑不清醒的时候说的。

明:你想反悔也可以啊。

海故意免为其难的说:算了,懒得反悔了。

28、如果有一天对方提出分手你会怎么样?

海:我会杀了叔叔的。

明:我会跟傻子说,好好照顾自己。

海:我一定不会提出分手的。

明:我也不会。

树:情比金坚。

29、现在的感情可以算得上是爱吗?

海皱起脸反问主持人:那你觉得应该是什么?

明拍拍海:算了算了,人家也是照章办事。

树:明明真是通情达理。

30、对方说了什么就没办法了?

海:我基本没有对叔叔无奈的时候。

明:他只要一说:我最喜欢叔叔了,我就没辙了。

主持人:万试万灵?

明:点头。

海嘿嘿笑着:我最喜欢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