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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几天都有些忐忑,怕齐阳那个神经病跑到盛珉鸥面前乱说。但好在风平浪静,辅导继续,盛珉鸥之后并没有提任何有关齐阳的事。就这样,我将自己对他的渴望深埋心底,寻找任何与他独处的机会,整个寒假几乎都和他黏在一起。我以为我隐藏的很——好,但那会儿我毕竟只有十六,还太过青涩,难免……就有控制不住的时候。寒假的最后两天,经过多日死皮赖脸的苦苦哀求,盛珉鸥终于同意让我留宿。我兴奋不已,那一整个晚上几乎都没有睡着。身旁就是朝思暮想的体温,哪怕冬季寒冷,只是想到能离他这样近,我的身上就出了层热汗。实在睡不着,黑暗中,我盯着他的侧脸,忍不住撑起身,挨近了用眼睛仔细描摹起他的五官。描到双唇时,我有些入迷,一个没忍住,屏住呼吸俯下身,极轻地在他唇角落下一个吻。这个吻实在是美好又惹人上瘾,诱我一再深入,好似罂粟花般叫人难以割舍。然而就在我伸出舌尖要挤进他唇缝的一刹那,我猛地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我慌张抬头去看盛珉鸥的双眼,发现他并没有因我的sao扰有醒来的迹象,跳到嗓子眼的心脏这才落回原处。后怕地悄悄呼出一口气,我重新躺回自己那边,这次终于得以安睡过去。翌日一早醒来,盛珉鸥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去打工。我揉着眼起身,大大升了个懒腰。他从我身边的柜子上拿钥匙,不小心碰落一本书。我弯腰替他去捡,两人的手叠到一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便像触电一样将我一把挥开。我愣了愣,有些委屈地收回手。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看了我一眼,道:“睡醒了就自己走。”之后将书放回原位,头也不回地出门去了。那天之后,他就开始疏远我。先是以自己学业繁忙为由,推掉了对我的辅导,再是无论我怎么撒娇耍赖,都拒绝与我见面。他完全将我隔绝在他的生活之外,不允许我的靠近。这样明显的态度变化,傻子都知道有问题,更何况我又不傻。我突然意识到,他知道了。我的妄想,我的痴念。我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但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上学时,我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位渔民,每当他出海捕鱼,成群的鸥鸟便会落到他的船上,与他亲昵嬉戏,他的父亲知道后,便和他说:“我听闻你很受鸥鸟的喜爱,它们都会聚集到你身边。你去抓一只回来,让我玩一下。”可当这个人第二天再去海边,那些鸥鸟却只是在上空盘旋飞舞,再也不曾落到他的身边。鸥鸟感知到渔民的心思,舞而不下。盛珉鸥也感知到我的心思,从此以后再也不亲近我。第26章我从不后悔第二次开庭,天气仍然不好。我起了个大早,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了法院。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媒体虽然允许报道这起案件,但不得公开莫秋和我的姓名长相。无论外界做出多少揣测,线上新媒体还是线下纸媒,莫秋都只能以“莫姓男子”代称,我也只是“陆姓男子”。因此只要不看网上那些恶意中伤,对我的生活影响其实不大。倒是莫秋,上次开庭后,不知道是哪家无良媒体还是旁听的罗铮云粉丝泄露了他的职业信息,导致网上出现一大波扬言要人rou他的人。后来也真人rou了,但人rou错了,把另一名无辜插画师卷入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网暴了一番。一时粉黑大战,血雨腥风,将网上搅得乌烟瘴气,关停无数账号。这些都是沈小石告诉我的,还说自己也参与了这场世纪大战,与脑残粉酣战三百回合最终杀得他们片甲不留。我当笑话听了,也不知真假,反正应该是挺热闹的。虽然已是第二次庭审,莫秋还是很紧张,从站在法庭外开始就止不住地发抖。我拍了拍他肩膀,本想让他放松些,他却被我吓得一哆嗦,跟只严重应激的兔子似的。入场时,罗铮云一行在我们前面,鉴于莫秋心理素质不太行,我和孟璇君下意识地将他护在了身后,让他避免直面罗铮云。“那是他们这次的新律师,汪显。”孟璇君抬抬下巴,示意我去看站在罗铮云身后的中年男子。对方四十多岁的样子,蓄着精心打理的络腮胡,身板笔挺,着一身银灰西服,胸前口袋露出一方红色的三角帕巾。鬓角的白霜并没有让他显老,反而增加了他成熟知性的韵味。比起上庭,倒更像是来参加晚宴的。孟璇君道:“他可是老油条,不好对付,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他可能会就你与莫秋的关系提问,并且利用你有案底这点来质疑你的可信度。”这就是盛珉鸥嘴里的王牌之一了。我对孟璇君点了点头道:“我明白的。”易大壮这次总算抽到了旁听券,入场时我一眼便看到了他,从而也看到了坐在第二排的盛珉鸥与吴伊。三人的目光同时聚焦到我身上,而我只是看着盛珉鸥,冲他眨了下眼。盛珉鸥几不可查地蹙了蹙眉,视线并无留恋地移到了别处。庭审开始,起誓后,孟璇君让我陈述了案发当日的大致情况,以及在会所时罗铮云对我的所作所为。我毫无保留地将那天发生的事全部吐露,包括拍摄视频的动机,以及与莫秋的老同学关系。到交叉询问阶段,汪显果然如孟璇君所料,在我的诚信方面做起文章。“陆先生,这里有一份你十六岁时的犯罪记录,你坐过牢。”“是。”“能告诉大家你是因为什么罪名坐牢的吗?”“故意杀人。”他背着手,脸上是独属于精英阶层的傲慢微笑,好像一切尽在掌握,自信能够解决任何挡路的小石子。“你在法庭上发过誓不能说谎,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我好吗?”我点点头:“可以。”“你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过吗?”我一怔,没想到还能这么玩。孟璇君立时反对,称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法官看向汪显。他马上解释:“这个问题只是为了确认陆先生看待犯罪的态度,以及他自己是否身处在一个大众认可的道德层面里。”法官想了——一下,表示反对无效,让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坐在证人席上,面对旁听席与陪审团,恍惚中好像回到了十年前。这位汪律师,难道调阅了我的庭审记录吗?当年在法庭上,那名承办我案件的检察官,也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