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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都要在和他的对话框里打出来,不发送也不删除,就这么当草稿存着,不爽时就拿出来看一遍,想象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我会忍不住笑出声,获得转瞬即逝的一点快乐。字就这样越打越多,写成了一篇百般声讨楚悉的檄文。他可以亲了我不认账,我却无法把他怎么样,只好想尽各种无用的办法排遣满腔的愤懑。一天天过去,我已经词穷,再想不出新鲜的话来贬损他,光用文字骂他逐渐起不到安抚自己的作用了。某天我又被在我的房子里阴魂不散的楚悉追得无处可逃,我忍无可忍,干脆赌气跑出了家门。一通没目的的狂奔,等我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于家旁边的一个花鸟鱼虫市场里。四周吵吵闹闹,各种生物在我目光里眼花缭乱地雀跃着,终于把楚悉的身影掩盖了住。漫无目的地趿拉着拖鞋逛了一圈,我最终买了只据说已经几百岁的老乌龟回家。这乌龟看起来脏兮兮慢吞吞,没有一点观赏性。我隔着玻璃钢观赏了一阵,决定给它起名叫楚王八。长得呆头呆脑,又是只缩头乌龟,正适合当楚悉的替身。我知道王八和乌龟的区别,只是王八显然更具有侮辱性,所以我要叫它楚王八。本打算把一切无处发泄的憋屈都转移到楚王八身上,可它几乎和楚悉一样让人无从下手。一遇到事情就缩头,永远不会直接面对我。我无法对着一个硬邦邦的壳子做出什么实质性的攻击,反而被他的锐利伪装搞得更加提不起精神。我只得放弃了把楚悉安放在一只乌龟身上的做法,这对乌龟来说太不公平了。我对它生出歉意,决定重新整理我们的关系。我给他换了水,投了食,给他鞠了一躬,告诉它我给他起了新名字,叫阿盖,从以后将单纯作为我亲爱的宠物存在。我的话音刚落,阿盖那颗乌黑的小脑袋就从壳子里伸了出来。花鸟鱼虫市场成了我的避难所,楚悉的灵魂一来烦我我就去那里走一圈。这天路过一架鱼缸时我突然想起楚悉做的红烧鱼,非常好吃,是我最爱的一道菜,想起就怀念到忍不住流口水的程度。我赌气般买了一条大鱼回家,找到菜谱,决定自己做。我就不信红烧鱼有什么难的,等我做出更好吃的红烧鱼,就再不会没出息到看见一条鱼都能勾起关于楚悉的回忆。冲锋陷阵的回忆不是最痛苦的就是最美好的,这其中最容易被取代的美好回忆也许就是红烧鱼了。像那晚的亲吻,想要找到一个更美好的吻去替代它,我一个人根本无从下手。能删除一条是一条,我想不出更聪明的办法。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把厨房弄得烟雾缭绕,又砸了三个盘子后,我的红烧鱼终于出炉。我将它端上餐桌,满怀期待地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却难吃到我鼻子发酸,眼泪都快流出来。我不甘心,又吃了一块,再吃了一块。我咽都咽不下去,终于忍不住扔了筷子,大哭起来。实在太难吃了,我一边双手胡乱抹眼泪一边想,楚悉怎么能做得那么好吃。不可以做得那么好吃,这样让我怎么找到更好的味道取代它在我记忆里的位置呢。第11章(2)?我总会在想不出办法快要发疯之前记起来我可以去工作。工作与我维持着一种清白到不能再清白的关系,我不需要它给我带来任何金钱或其他任何社会生活里被看做财富的回馈,因此它也不会索取我的心血身体,我们之间没来没回。我仅仅要求它在我无法应对我的身体和头脑时冲上前来对它们进行短暂的占有而已。它让我像陀螺一样飞速旋转,视线转成一把刷子,世界成为了画布。不再一是一二是二,石头是石头,苹果是苹果,而被抽象连接为一条条糖果色的彩色线条。树串联起云,云融化进路灯,路灯撞上衣服,衣服插/入嘴唇,五颜六色的丝线将我牢牢包围,紧密排列。不论是我想看的不想看的都只是无数圈彩色,无法给我带来它原本伤人或雀跃的含义。对于楚悉来说工作的意义与工作之于我大不相同,它是他借力攀爬的高墙,高墙塌了,就会从高空坠落。爬得低时还好,摔下来拍拍土,重新开始。可现在他的高度已经到达了把命和墙捆绑在一起的程度,只能步步小心。跟他一比,我的工作就是个不学无术没营养没脑子的玩伴,所以我才经常想不起它来。打电话给刘宇,我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展览要办,或者有需要摄影师的活动,什么都可以。他笑起来,说,我还以为你挺忙的呢,我闺女满月酒都没空出席。我愣了愣,这才想起半个月前收到过刘宇的邀请函,奈何我被无处不在的楚悉sao扰得溃不成军,自己的灵魂碎成了无数片,这里藏一点,哪里躲一堆,永远有缺口,根本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形状。我自己都要死了,哪里顾得上去庆祝别人家新生命的诞生。我局促地答到,都忙完了。又心情不好了?刘宇说。我反驳道,我让你帮我找工作怎么还能扯到心情上。我热爱劳动,劳动最光荣。我还缺钱,想挣钱,不可以吗?他叹了口气,说,小容啊,你这辈子最大的缺憾就是没机会体验对金钱的渴望。我说我没时间跟你瞎扯,有活赶紧联系我。正要挂掉电话,他喊住我,说,等等,有个事许若楠让我一定转告你。什么?满月酒可以不来,份子钱一定要给,电话里换成了女人的声音。话音刚落又换回了刘宇。听到了吧,他说,份子钱一定要给。我连声答应,又表达了一遍我对工作的**才挂掉电话。没过几天,刘宇果然给我寻到了个活,是去给他工作伙伴的家人的朋友的合伙人的儿子的美术馆开幕式拍照。当天我起了个大早,提前上岗,迫不及待要忙得团团转。因为去的太早,美术馆里还没什么人,我端着相机在展馆转了几圈,转得肚子咕咕叫,提示我没吃早饭。走到自助餐台前,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头望去,只见一西装革履的五五分矮胖子左手端着餐盘,右手举着沾了奶油的不锈钢夹子指向我。顶灯在他出了油的秃头上倒影出一个白圈,仿佛是天使的光环,跟他那张充满泥土气息的脸十分不搭配。这个人不顾我一脸的错愕,笑得把脸挤成了年画上的胖头娃娃时我脑袋里关于他的回忆终于被调出。他就是我小时候那个掰断超人腿的玩伴。看来他是毛足了劲横向发展,从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如今大腹便便,一双象腿走起路来掷地有声。他跺到我身前,把餐盘随手一扔,伸出两只肥手,要跟我握手。我举着照相机示意我没手给他握。他把手收回去,依然笑得脸颊上两坨油疙瘩。恭喜恭喜。他忽然说道。我疑惑,恭喜什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