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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除夕不回来?”沈凌云嚷嚷着,方言都急了出来,“咋了,你不是说过年还带人回来吗?”“人现在不愿意,”沈凌志挠挠头,“我也没法子。”沈凌云听了倒是很嫌弃他:“哥你肯定嘴笨,你说点好听的哄哄啊,光在这想有啥用。”他又唠叨了几句,叮嘱沈凌志一定要把人除夕带回去才挂电话。但彭靖还没好全,沈凌志叹口气,他想把彭靖的心结解了,但找不到源头在哪,他也没办法。没办法的事怎么这么多呢,沈凌志蹲在路边发愁。这心结应该不是认识他之后才有的,沈凌志皱着眉头想,看彭靖的反应,大概很久了,被老桥的事刺激成这样,还说什么也不上湖北,得找个熟悉彭靖的人问问,但能问谁?沈凌志想到那个瘦小的女人。他猛地站起身来,在手机里翻电话号码。上次见面之后,他怕女人出事,存了她号码,叫她有事打电话。电话响了几声,很快就被接通了。沈凌志按住左胸膛,那里埋藏着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前进·四十六前进“呃…是姑妈吗?”沈凌志硬着头皮叫女人,他实在不知该怎么称呼,他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匆匆见过几面,只好跟着彭靖叫姑妈。他不自然地低下头咳了几声,觉得面上发烫。可从嘴里叫出来,沈凌志又在舌尖上咂摸出一点甜味来,就像是他作为彭靖的另一半,理直气壮地和彭靖用同样的话语称呼亲友。“诶,是,”女人熟稔地应着,似乎对沈凌志主动联系她又惊又喜,“是凌志吗?”“是,是。”沈凌志心里对女人又亲近几分,他把地上的一个灰扑扑的烟头踢进下水道里,避开了一个提着行李行色匆匆的旅人。“姑妈,最近怎么样?”女人语调平平,却透着一股轻松的意味:“好,挺好的,他这几天没出去跑牌,家里也准备过年了。”“小崽呢?小崽听话吗?”沈凌志听了放心不少,“他要是还打你,你给我打电话。”电话里又安静了,女人沉默了好一会,细细碎碎地和沈凌志说了许多话,小崽好,吃得好睡得好,大崽明天也要回家了,却避开了打人这件事,沈凌志知道那个死猪男人大概改不了本性,刚出声打断女人的念叨,忍不住暴躁起来,却又被女人叫住了:“我没事,大过年的,他图吉利,下手没以前那么重,只要他不打小崽,我就能忍。”沈凌志叹口气,干脆换了话题:“姑妈,你今天有没得时间?我…我有点事想问问你。”“啥事?你要急的话,电话里问也成。”话还没问出口,沈凌志就瞟到彭靖正往车站外走,于是背过身去同女人讲话:“姑妈,我再联系你,现在先不讲了。”匆匆把手机收好,他转身去迎彭靖。本以为把江岱送走后彭靖会不高兴,但看起来彭靖的精神好了不少,沈凌志想去抱他,但车站人来人往的,他手伸到半空又硬生生落下去,最后只是拉住彭靖的手,用力地捏了捏。“咋回县里?要不还是打个车?”彭靖摇摇头,环顾四周,好几辆中巴车停在高铁站附近,他来了兴趣,拽着沈凌志的衣袖往车那一块赶,边走边说:“咱俩坐中巴回去,虽然久了点,但便宜好多呀。”高铁站离县里有三四十公里,坐中巴得坐上一个小时多,因为不走高速,路上还晃,沈凌志下意识想拒绝,但看彭靖兴冲冲的样子,他又不忍心了。明明只是几天没见到彭靖这样,但沈凌志却像独自度过了空白的几年,如果这种度日如年的感觉能终结在一辆中巴车上,沈凌志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临近中午,车上乘客不算多,还留了好几个空位,售票大妈吆喝了一声,车引擎就轰轰作响。沈凌志贴着彭靖坐,他怕被人看见,可又实在想牵彭靖的手,只好把人的手禁锢在两人座位的空隙之中,十指相扣,像是齿轮和齿轮的精密咬合,他身体前倾,把其他人的视线遮了个完全。掌心里那只手小小的,指骨突出,嵌在沈凌志指缝之间,好似稍微一用力,就会把彭靖的骨头捏碎,沈凌志摸着彭靖的手,怎么摸怎么喜欢,恨不得抓着在嘴边亲几下,但车上人多,他只好用大拇指在彭靖手掌心画圈。指甲轻轻蹭过,彭靖扭头看着沈凌志笑,露了一点白齿,又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前面明明有站,可司机却狠狠踩了脚油门,没停下来,径直往前开。彭靖愣了一会,转头透过满是灰尘的后车玻璃看那个破旧的公交亭。模糊不清,但彭靖还是看到有两个人并肩站在站牌下,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留着寸头,一脸憨厚,身上还背了只破包;矮的则站得笔直,镇定地看着空旷的马路。春节一直在朝人们走来,没有哪个司机愿意停在监狱门口的公交车站,免得沾一身晦气。彭靖一直盯着那个公交站,一直到再也看不见才收回视线,他低头和沈凌志低声讲话:“我刚看见我俩刚出来时候,等车的那个公交站了。”沈凌志愣了会,脑袋里的记忆慢慢朝他涌过来。可仔细想想,沈凌志又觉得好笑。出狱那天他揣着自己仅剩的钱,跟着第一次见面的彭靖,到了县里,那时怎么都不肯与过去经历和解的自己,后来阴差阳错地因为一通电话回了湖北。几个月前的局促与茫然在平淡日子里安静地消逝,留下的只是一些触手可及却又让人觉得恍如隔世的记忆。“嗯,”沈凌志把手扣紧了点,认真地回答,“还好我那天厚着脸皮跟在你后面到了县里。”他看周围人都闭着眼睛休息,于是凑近了和彭靖说话,说话的热气攀上彭靖的耳朵,让彭靖有些晕。“要不然现在我就没阿靖了。”没阿靖抱,没阿靖亲。这几个月虽说也吃了点苦,但一握到彭靖的手,沈凌志就又成了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沈凌志会在独处时,做一些简单又意义不大的思考。他思考自己身体里的那颗心脏到底是为什么能够源源不断地对彭靖心动,他明明是很迟钝的,但心动来得猛烈又毫无章法,也许是漫长的监狱生活让他的感情经历一片空白,所以遇上彭靖,什么事情都成了第一次,第一次总是新奇的,新鲜感让他像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胸腔里存储的感情太过厚重,它们是返老还童的灵丹妙药,沈凌志觉得自己的心动不会衰老,他也不会老去。只要沈凌志的恒星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