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完美男神(快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有事?”

    村长笑成了一朵儿喇叭花,脸上的褶子都挤一块儿了,目光炯炯的望着夏瑾,搓了搓手,“夏公子啊~~~”

    一咏三叹!

    夏瑾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为了不佘毒的自己耳朵和身心,他赶紧转移话题,“萧家今日是有什么事吗?村长都来了。”

    村民们闻言,齐齐向村长看去,村长压力陡增,硬着头皮,结结巴巴道:“夏、夏公子,那个,我们今日来,其实是想问问那个青年班的教学内容,夏公子可不可以也教教我们,我们,我们……”

    面对夏瑾茫然的表情,饶是厚脸皮如村长,也说不下去了。

    周围的村民见状,也是面带赧然。

    他们最初还是从念青年班的孩子口中知道这些的,当时就懵了,随后便是狂喜。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以后他们去镇上打工,不但不用受人欺负,说不定还能靠着这些知识得到掌柜的赏识。

    无奈家里崽子不争气,夏公子教给他们的,他们连十分之一都没学到,回到家里说与他们听时也是笨嘴拙舌,何谈再教他们。

    好好的一条阳光大道,因为家里孩子脑壳笨顿时变成了羊肠小道,虐啊!

    气愤之下,cao起藤条抓住崽子一顿揍,揍完果然神清气爽。

    至于青年班的教学内容,他们也都死心了。

    做人哪!最重要的是知足。等家里孩子以后学会了,不是也能惠及家里吗。

    哪知道峰回路转,也不知道是谁先传出的消息:夏公子放学后常去萧家坐坐。

    若只是单纯的聊天,哪能每天都去呀。

    后来仔细一琢磨,明了了,夏公子这是给萧家兄弟开小灶啊。

    村里人对萧怜薇与夏瑾的关系也是心知肚明,夏公子去教未来的大舅子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这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还是教,而且半下午也没多少农活了,所以他们一些人商量一番就去找村长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村权威最大,脸皮最厚(?)的是村长呢。

    幸好村长没有读心术,否则知道这群糟心玩意儿这么埋汰他,他……他还是要来萧家找夏瑾的。

    因为他家的两个儿子也想学。

    夏瑾听罢,可疑的沉默了。

    “统统,我是不是长了一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脸。”

    [………实话还是真心话?]

    “有区别吗?”

    [当然没有啦,嘻嘻。]

    [宿主,你造吗,你看起来特别的道貌岸然,人面兽心,口蜜腹剑,虚与委蛇,笑里藏刀,招摇………]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词汇量特别丰富。”

    [承蒙夸奖,不胜荣幸^_^。]

    夏瑾:……这破系统!

    其他人还等着夏瑾回复呢,所以夏瑾一回神,入目的便是一张张紧张忐忑的脸。

    夏瑾能怎么办?当然是………教了!

    “不过我也有自己的事,所以每隔两天教一次,一次两炷香的时间,可否?”

    “行行行,夏公子还要准备学堂里的教学嘛,肯定很忙的,我们知道的。”

    “夏公子每天这么忙,不如以后你的衣裳由我们来洗吧!”说话的是个膀大腰圆的妇人,看上去三十出头,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所以说出这话一点儿不害臊。

    “对啊!夏公子平日有什么事,吩咐一声,村里谁要是不愿意做,也不配在明水村待着了。”

    “对,说的没错。”

    “为夏公子做事,我们定当竭尽所能。”

    “………”

    夏瑾偷偷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心虚了虚,他咋觉得他这么像传销头头呢!

    还好传销头头他未来媳妇给力,站出来发话了。

    “大家安静一下,我们跟夏瑾早商量好了,夏瑾教我哥哥读书认字,我们萧家就给他准备饭食,打理屋子,自然,他的衣服,被褥也是由我来洗的。”

    萧怜薇梗着脖子说完,脸都红成了番茄,垂在身侧的手指绞成一团。

    夏瑾莞尔,怜薇总是能给他意外惊喜的。

    瞧着柔柔弱弱,害羞腼腆,可是面对喜欢的人,又格外的勇敢。

    整个人充满了矛盾感,却也让夏瑾更加欢喜感兴趣。

    旁人听了萧怜薇的话,倒是没有反驳,只不过都冲着她挤眉弄眼,揶揄不已。

    之后的日子,虽然夏公子言说不用他们准备他的饭食了,但是该有的心意还是不能少的,夏公子不是在萧家吃饭吗,他们就把东西送到萧家去。

    其中村长家最富裕,十天半月会送过来一些猪rou,点心并其他吃食,村里其他人有时也会送一些自家做的特色小吃。

    夏瑾吃的心满意足,这样惬意的日子,真是神仙来了也不换哪。

    学堂里,夏瑾定的是学六休一,本来最初他想定学五休二的,不过村民反应太激烈,所以他不得已才调整的。

    秋天不知不觉过去,冬日悄无声息的袭来。

    系统那个抠门的,任凭夏瑾怎么软磨硬泡,除了那身青衫,说什么也不愿再给他冬衣了。

    现在他身上外套的兔裘,兔子是萧家兄弟打的,特意选了毛色纯正的白兔,没有一丝杂质,剥了皮毛,村里妇人给他做的。

    内里贴身穿的裌衣,是村民凑钱在镇上给他买的。

    材质柔软,由上好的绢布所做,贴身穿着也不会硌着皮肤,村民们咬牙给他买了两套,方便换洗。

    用村民的话说:本来没给夏公子交束脩就很过意不去了,连学堂用的笔墨纸砚也是夏公子想法子解决的,他们如果再不能为他做点事,会良心不安的。

    因此,哪怕夏瑾不好意思,还是笑着接过了。

    因为他知道他收下了这份贵重的礼物,村民才会开心,以后他们相处才会更融洽自然。

    夏瑾想的没错,自从他手下那些衣物后,村里人待他更亲近了几分。

    近几日,气温骤降,村里老人有风湿犯了,夏瑾前去医治,途中那些老人一直拉着他唠嗑,看完了还不让走,非让他吃顿便饭,能歇上一晚更好。

    夏瑾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明水村的冬天是没有雪的,如果不是气温降低了,远远看去,竟分不出秋与冬的。

    夏瑾斜靠在树干上,三千青丝只用一根木簪子松松垮垮的束着,整个人随意又慵懒,波光潋滟的桃花眼里倏然倒映出一抹倩影儿,抿紧的唇微勾,随即温润舒朗的声音响起。

    “怜薇。”

    萧怜薇脚步顿了顿,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一样娇艳欲滴。

    每次听到夏瑾唤她名字时,总让她心跳加速。

    从来没有人能将她的名字念得这般好听,好似裹了蜜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