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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天知地知,泡桐树知。 曾经一起共事的小刘笑吟吟地看着出神的方遥,戳了戳她的头,“方遥jiejie,你,是不是要结婚了?” 方遥愣神,听到结婚两个字,她嘴角又一扬,从几个月前闻婚色变,到现在她终于可以坦然地面对 一切关于人生的周折转变,窗外暖黄色的阳光在玻璃幕墙的折射下,欢脱地跳跃着,照在人的眸子里,好像里面有星河万落。 看着小刘的弯弯笑眼,方遥忍不住也笑了,嘴上还在嗔怪她,“我都走了,你还笑?” “不会啊,我觉得你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你现在的样子比之前的你,要幸福一百倍。”,她眼睛里似乎有星星,在眨眼笑。 方遥站起身,把那张泡桐的照片送给了小刘,“送你了,这曾经是我的宝贝,现在归你了。” 两手空空地插口袋,走到外面的时候,方遥抬起头来看天,南城多少年没有这样的好天气了,艳阳 高照里,春色秋波皆在其中。 方遥走在马路上,真切地体会到了一身轻松的感觉,再也没有片子要剪,也再也没有新闻要去冒着炎炎盛夏,汗流浃背地去前采,繁华的街道上车流如河,穿着一中校服的高中生嘴里塞着最后一口包子,急匆匆地赶着上课,额角的汗顺着发丝流下,滴在自行车把手上。 方遥立在马路一角,静静地看着南城的早上,其实也很有趣,人们都在反复重复着昨天的日子,但每一天都有新的渴望。 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山南路后面的拱桥上,方遥太熟悉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因为她闻到了一股恶臭难闻的水沟,那是很多年前工厂污水废弃站造下的孽,这些年无论怎么改进水质,这条河沟还是那么臭。 方遥抬起头,河沟上面有一座钟楼,蓝白砖石砌成的钟楼在繁华的街上,显得格外恬静。 这里是一中。 方遥不禁驻足,看得正入迷的时候,她感到耳边有一阵热风吹来,下意识地轻呼了一声。 那人也被她的反应吓了一跳,忍不住笑了出来,“做亏心事,被我发现了吧?” 方遥抬手摸了摸耳廓,红了一大片,为了掩盖心虚,她反问,“你来做什么?你今天不应该去上班吗?” 程易轲十分老实地说,“我辞职了。” “辞职?那你以后不在台里工作了,那你要去哪里?又做什么呢?”,方遥睫毛轻颤,在阳光充足的上午,站在一中的钟楼下,喋喋不休地问眼前这个她喜欢了整个青春的男孩子。 你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呢? 程易轲干脆笑出了声,他此刻觉得方遥简直太可爱了。 “不要笑。”,方遥抬眸认真地说。 程易轲转过身子,背靠着一中墙面上的紫藤萝,馥郁的香气从藤蔓上传来,程易轲低头暗笑,想来是一中里的桂花树又开了。 “你笑什么?” “我想起以前教师窗台前的桂花树…”,他故意话说一半,眼神灼灼。 果然方遥不设防,立马就中计,“骗人,你教室前根本没有什么桂花树。” “有。”,程易轲偏说有,眨眼看她。 方遥老谋深算地冷笑,图一时痛快,想都不想就说,“少骗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十二班门前压根没有什么桂花,全是脏兮兮的花坛。” 程易轲脸上的笑意渐浓,他抱着手臂,微微眯眼,接而从容道,“你怎么知道我高中是在十二班,我从来没对你说过。” 方遥欲辩无语,只恨自己性子太急,怎么没想到呢,这是一个圈套啊。 她抬眼狠狠地瞪了程易轲一眼,果然还是功亏一篑,她气急败坏扭身就要走,却被他拉进一个温暖的,充满了桂花香气的怀抱中。 “你要去哪?”,程易轲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方遥一怔,旋即听到他沉稳浓郁的声音继续娓娓道来, “去北方,还是南方呢,是喜欢下雨的地方,还是干燥的地方,我都可以陪你去,哪怕在那里呆一辈子都可以。只是请你不要离开我,我其实真的,我真的很孤独,在美国的时候我在cd店买到了周杰伦最新的专辑,我高兴的跟什么一样,我记得你说你最喜欢周杰伦,我兴冲冲地买回来,却发现我除了把里面的歌听一遍,什么也做不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讨厌周杰伦,再也不要听他的歌。” 程易轲冰凉的下巴,搭在方遥暖和和的头顶上,就跟怀里是一只短毛猫一样。 他低沉的嗓音忽然笑了,问她,“怎么办呢,我还是很喜欢你,你要不要跟我走?” 方遥微微推开他一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妆也没化,昨晚熬夜眼睛都是肿的,面膜也没贴,早知道你今天要跟我告白,我昨个儿夜里就去买一贴前男友面膜了,你也真够敬业的,面对这样一个我,就开始一通没头没尾的告白。” 程易轲伸手摸了摸她的圆鼓鼓的后脑勺,“你就是方遥啊。” 凝望几秒后,他又问,“哎,你还没回答我。” 方遥哑然失笑,这人,简直就是妖精嘛,这样一通的告白,可要比说我爱你高明一百倍。 方遥心想,程易轲啊程易轲,这可真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我承认,我中招了。 “回答我。“ “我现在很慌张,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办?”,方遥问了无数个“怎么办”、“怎么办”。 眼泪一时间也不听话了,像脱了线的佛珠,啪嗒啪嗒往下掉。 “你喜欢吗?”,方遥灼灼地看着他。 “方遥。”,他喊她名字的时候,语调极慢,像是念诗,百转千回。 “知道吗?” “我最喜欢你了。” 方遥带着泪点凝住神情,动也不敢动,直到他说出喜欢你这六个字的时候,方遥双脚在原地蹦达了几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吓死我了!” 再一次扎紧了他的怀里。 “我七年前就说过,你喜欢我。”,他失笑,“为什么你当初不…” “与其关心我,还不如关心关心你自己。反正我已经喜欢你七年,无所谓再来七年。你呢,被一个陌生人喜欢了七年,而这个人,还信誓旦旦的扬言要继续喜欢你,并且,你没有任何力量能挣脱。”, 然后低眸转了转眼珠子,露出得意的神情,在他耳边轻轻念叨,“是你不好受,还是我不好受?” 方遥如此平淡的叙述,话语之间没有一点的怨怼和不满,倒是十分谦逊温和,又那么的理所应当。 程易轲找不到任何由头能够反击,也一度怀疑方遥这么瘦瘦小小的身躯里究竟蕴藏了多大的能量,能够支撑她如此的笃定和淡然。 甚至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