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重生之红杏素娘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着,皮肤略有些发黑,但筋骨强健,一块块腱子rou码的整整齐齐,因为天气热,身上浮起了一层薄薄的汗珠儿,就跟涂了一层蜜似的。

    她站在门口,离楚清河估摸有一丈远,都能感受到这人身上涌动的热气。

    大概是因为上山打猎的缘故,楚清河胸膛上有不少疤痕,深浅不一,就跟一条条盘踞在rou上的蜈蚣一般,看着吓人的紧。

    透着nongnong粗野气息的胸膛就在眼前,薛素脑海里一片空白,明明那些伤疤瘆人极了,但她看习惯之后,不止不怕,甚至心里还升起几分羞意,苍白的脸色不由有些发红,赶忙低下头去。

    薛素的脚步声跟莲生不同,女人走起路来,好像一只轻盈的小鹿,身上带着淡淡的香,能轻而易举地辨认出来。

    楚清河捂着嘴咳嗽了两声,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歇息?”

    薛素走到桌前,将瓷罐放在桌上,发出咣当一声响。

    “枇杷叶膏熬好了,你且尝尝,看能不能治好咳嗽,要是没效果,明日再去找李大夫开方子。”

    自家熬煮得而枇杷叶膏跟药铺买回来的不一样,因为熬煮的时间长,质地更为粘稠,带着一股微微的苦。

    薛素舀了一勺浓黑色的药膏,用温水冲开,汤勺搅动时发出轻响。

    楚清河接过女人递过来的粗瓷碗,略微犹豫了片刻。

    “怎么不喝?难道是怕里面有毒?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并非傻子,成了寡妇对我一个妇道人家有什么好处?在安宁村连舒心日子都过不上……”

    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是皮相漂亮的寡妇,更是招人惦记着。

    楚清河沉默不语,端起粗瓷碗,大口大口地将药水喝进肚,别说,这熬煮出来的枇杷叶膏还真有点效果,他被山风吹的有些发痒的喉咙,此刻倒是舒服多了。

    “如何?”薛素忍不住问了一句。

    把碗放在桌上,楚清河道:“比喝那些苦药有用多了。”

    听到这话,薛素不由一喜,大眼儿亮晶晶满是笑意,楚瞎子怎么说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是这男人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对她而言没有半点好处。

    “你先歇着吧,我把东西收拾了。”

    楚清河听着细微的响声,心里浮起丝丝疑惑,他不知道薛素到底是着了什么魔,竟然会主动做这些粗活,而且她这一两日都没有再跟王佑卿学诗,难道是真的洗心革面了不成?

    手指在桌面上轻叩几下,楚清河将“薛素洗心革面”的念头抛在脑后。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她这一两日与先前那副好吃懒做的样子全然不同,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指不定是另有所图呢。

    想到此处,楚清河身上透着一股煞气,虽然不明显,但配上他阴鸷扭曲的神情,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薛素背对着男人,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只当夜里气温骤降,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加快了手上的速度。

    很快将锅碗瓢盆给洗刷干净,六月的天气实在不算凉快,像这些盛放吃食的锅碗瓢盆若是不收拾妥当,少不得会生出蛆虫,想想那副场景,薛素浑身汗毛都忍不住立起来了。

    从大屋中离开,她抬头扫了一眼天边高悬的圆月,今日刚好是十五,月亮最圆的一天。

    皎洁的月光如同白沙,照在薛素头脸上,不像日头那样刺眼,清凉柔和,倒是将她衬得更加秀气了。

    小手捂着嘴,她打了个呵欠,今天干了这么多的活儿,实在困的厉害。

    但即使身子十分疲惫,回屋后薛素依旧强打起精神,从怀里将写满了秘方的小册子抽出来,放在炕洞里。

    那程三娘前世里凭借她的秘方,在泾阳城混的风生水起,这辈子没了此物,她倒要看看那妇人还有没有发达的命数!

    仔仔细细洗了把脸,用布巾子将面上的水珠擦得一干二净,薛素不肯有半分懈怠。

    女儿家的容颜再是重要不过,她本来就被野蜂盯的满脸红肿,要是不好生养着,怕是更为瘆人。

    转眼便过了好几日,薛素脸上的红疙瘩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过她死要面子活受罪,只要肌肤上还留有半点痕迹,就不想让别人看见,索性在肿胀全部消失之前一直用布巾子遮住脸。

    这样虽然瞧不见被蜜蜂叮咬出来的疙瘩,但粗布巾子可不是上等的丝绸,不止半点儿也不柔滑细润,捂在身上反而十分闷热,能憋出一身汗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安宁村虽然不大,但拢共也有上百户人家,足足几千个人,那些碎嘴的妇人们一个个都本事的很,一传十十传百,薛素可能毁容的消息这几天内已经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

    这天薛素正在院子里洗衣裳,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素娘。”

    她转过身子,看到穿着一身粉裙的年轻女子小跑着冲到她跟前,脸蛋跟她有五分相似,不是堂妹薛月还能有谁?

    因为跑的急了,薛月上气不接下气,脸蛋涨成了猪肝色。

    薛月是二叔林忠的女儿,比薛素小了半岁,现在刚满十五。薛素还没出嫁之前,这个堂妹就四处找她麻烦,就跟趴在脚面上的癞蛤蟆似的,不咬人膈应人。

    “你找我有什么事?”

    听出女人语气中的不耐烦,薛月暗自咬了咬牙,扫了一眼她头上的布巾,语带担忧问:

    “我听说你毁容了,这可是大事,快把布巾解开让我瞧瞧,若是缺银子的话,我那还有点私房钱,说不定也能帮上你……”

    薛家虽然也没有什么银钱,但薛忠在泾阳城里杀猪,每个月都有不少进项,比起土里刨食儿的普通农户强出了不知多少倍。

    薛月是程忠的女儿,日子过的可比爹不疼娘不爱的薛素强得多了。

    瞧瞧她身上穿着的新裙衫,料子虽然不算顶好,但也是绸布的,夏天穿着十分凉快,料子润泽,比起棉布裙子能贵出四五倍。

    薛月眼底满是幸灾乐祸,从小她就看不上这个堂姐,不就小时候比她生的俊些吗?长大瘦的就跟麻杆似的,胸脯平坦,一旦曲线都没有。

    想到此,薛月刻意挺了挺胸,她脸上涂着厚厚一层脂粉,只可惜底子不算太好,肌肤不够白润,一眼就能瞧出上妆的痕迹,再加上薛月脸上出了一层汗,脂粉混着汗珠滚滚而落,看不出半点儿美感。

    见薛素不吭声,薛月有些急了,直接伸出手来,作势就要将布巾扯掉。

    薛素一把将她的手给拍开,恼怒道:

    “你这是在做什么?要是闲的慌,就赶紧回家,别在我这儿闹腾!”

    布巾没有挡住薛素的眼睛,看着她堪称凶恶的眼神,薛月收回手,悻悻道:

    “素娘,你这人还真是不知好歹,我是为了你好,咱们可是堂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