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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风衣,更显得刀削似的五官更加立体,他身形挺拔,出现在这里,显得鹤立鸡群,格格不入。 为了不荼毒祖国未来的花朵,他早早地将烟灭了,在车外企图将自己一身的烟味吹散。 王天赐并没有等太久,他不是第一次来接这两个小家伙,幼师负责任地将每一个小孩子都亲手递到家长的手里,他进门去接两个龙凤胎,远远地便看见两个孩子像自己扑过来,王天赐蹲下身子,张开双臂,将两个孩子全部搂在自己孩子。两个孩子裹得严严实实,像是两个大号的汤圆一般,王天赐看着他们向自己扑过来,然后塞在自己怀里,感觉到一种神奇的治愈自己的力量,将自己空荡荡的胸腔填充地满满当当。 姜家应该是有双生子的基因,他曾经想过,如果姜越按部就班地娶妻生子,应该也有很大几率一次性生下两个孩子。 “舅舅!” “舅舅!” “哎!”王天赐应了一声,两个孩子左右各一个亲地自己满脸口水,但是不得不说王天赐对此很是受用,他笑着一把将两个孩子放在臂弯里抱了起来。 “等等,还有一个舅舅!”小丫头抱着王天赐了脖子道。 “陆姚。” 这一声像是穿越了无数岁月悠悠抵达了自己的耳边,恍若隔世。 “原来他还真是媛媛和圈圈的舅舅啊。”幼师站出来解释道,“因为我看这面生,就没敢将两个孩子交给他,看你们认识我就放心了。” “嗯,麻烦老师了。”王天赐转过身,坦荡荡地看着姜越,十年没见,要说一点没变也不可能,但是要是让他说他又说不出来哪里有点不一样了。姜越一张脸有一半都埋在深灰色的羊毛围巾下,头发有些长了1,发丝软软地,耷拉在额前,鼻尖冻得有点红,连带着耳朵尖都红了一点,灵动地像是雪地丛林里忽然跳出来的一只麋鹿。 “好久不见。” “嗯。”姜越嗯了一声。 “我没想到你能来。” “我也是突发奇想,没打一声招呼,是我唐突了。” “到我那里坐坐?”王天赐建议道,以往蒋欣忙的分不开身的时候,两个孩子就会在他那里,有时候甚至还会过夜。他并不是随口一说,但是没想到姜越会答应。 免不了有些尴尬,但是两个孩子闹腾了些,将尴尬的氛围冲淡了不少。回去的路上,王天赐顺路去超市买了一些食材,准备做火锅吃。冷冷的冬天要吃热热的火锅才对。 “这次回来呆多久?” “不走了。” 王天赐有一瞬间的惊讶,姜昕本来想让自己当说客,如此看来,倒是没有这个必要了。 “何南山怎么同意跟你一起回来的。” “他不回啊。”姜越无所谓地说着,一边挑着食材。“你们……” “对啊,别说了,前两天分手了。” 就在前两天,难道是因为一个想回国一个要留在外地发展的原因?王天赐忍不住揣测,但是两个人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应该因为这个就分道扬镳啊。虽然有种捡漏的庆幸——看吧,兜兜转转你还是会回到我身边。但是他也忍不住有点担心,是因为分手想要回家疗伤吗?他们两个感情水到渠成,几乎没有经历过什么磨难,会因为什么分手呢? 所以……终于轮到自己这个备胎出马了? 王天赐心怀鬼胎,心不在焉。 老实说,他还是没有办法在看见姜越后熟练地控制自己的心跳,两个人分开后,时间就像是暂停在了毕业那一年的夏天,在见到他后自己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般,那……姜越会接受自己吗? 第53章 第 53 章 小区是一个高档小区,据说有许多明星都居住在这里。这寸土寸金的低价,由此可见王天赐这些年来生活的还算不错,姜越是不知道王天赐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少年混到如今了地步的,这次相遇实属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他知道两个人迟早会相遇,但是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身边还有两个大吵大闹的孩子。关于王天赐的一切他都是从姜昕口中得知的,他知道如今两个人的关系算是不错,好到怀疑这些年来meimei是不是还对这个人余情未了。 真是闹了一个乌龙,自己meimei喜欢的人居然喜欢自己。 姜越这么一想,随即摇了摇头,十年太久了,旧事重提只能当做笑话一笑而过。 王天赐家里有一张超级大的餐桌,大到几乎可以容纳一二十人,奇怪,王天赐并不是那种热爱交友的性格,姜越看了一眼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王天赐正十分熟练地清洗食材,它问来电磁锅,将火锅底料放进去。 “我记得你好像没有特不吃的,海鲜我没有买,你对虾过敏……” “我对虾过敏?”姜越这个当事人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什么时候居然对虾过敏了。 “不是吗?我记得又一次你外卖吃了虾,第二天就会流鼻涕,将我的抽纸都用干净。”那还是两个人同桌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换言之就是已经超级久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他那个时候一心想要攻略这个小绵羊,于是便总是不自觉地就将他的事情放在自己脑子里了,倒还真不是他一直惦记着这个白月光……好吧,是有一定的原因啦,但是究根究底还是他的记性好。 有的人对过敏反应并不是很激烈,有时候虽然有相关过敏反应但是并没有仔细去想源头。所以他猜姜越是这种情况。 姜越听后,很沉默,他的确有过这种情况,但是一直懒得去想是怎么回事,反正到最后都会自己好起来,连何南山都没有察觉的事情,居然被自己的高中同桌知道了。 汤水滚了,王天赐从厨房里出来,将食材往下放。 这一次纯属的王天赐一时心血来潮,他想吃,且无法控制自己突如其来的口舌之欲,就像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临近期末的图书馆挤满了人,中央空调哄哄地往外吐着暖气,让人昏昏欲睡。外面的鹅毛大雪,非常大的大雪,他无法抑制自己疯狂想要吃对面小吃街上一位大叔卖的冰糖葫芦的欲望。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理智与欲望的搏斗,他裹紧了自己身上了棉服,踩着厚厚的积雪出发了。 人总是会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时刻忽然涌起口腹之欲,踏出门的时候就是任命了。 人这一生,应当不遗余力取悦自己。这是他在彻底失去姜越之后得出的一个道理,或许,他从来没有得到过,更遑论失去了。 不真实,非常不真实。 就像书里看到的那样,人生最美好的三个